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24日-6月23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县公安局反映。提出的意见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馈意见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电子邮件:bgs8011360@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怀远县公安局,地址:安徽省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邮编:233400。
(三)联系电话:0552-2226016。
(四)网站留言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等方式提交建议。
附件:1.
关于《怀远县未成年人“青苗”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2.
怀远县未成年人“青苗”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怀远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4日
怀远县公安局于 2025年5月24日至6月23日 ,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怀远县未成年人“青苗”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