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怀远县2025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1个建设主体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14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410号)、《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怀远县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4〕44号)等文件精神,经主体申请、村委会、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项目审计等程序,怀远县鑫联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已经乡镇初步验收、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县财政部门联合复验、项目审计、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及拟补助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52-8212533。
附件:怀远县2025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怀远县2025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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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主体名称 |
建设地点 |
完成机插秧面积(亩) |
建成育秧车间(钢结构)面积(㎡) |
复核验收结果 |
送审价(元) |
审定价(元) |
补助标准 |
拟奖补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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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远县鑫联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
淝南镇燕集村 |
1266.04 |
288 |
合格 |
343395.04 |
311457.09 |
执行“双限”补助标准,既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总投资的30%,且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水稻大田服务面积1000-2000亩(含),最高补助不超过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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