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增加县级粮食储备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县级成品粮储备的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落实国家粮食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我委对《关于增加县级粮食储备的报告》《关于建立县级成品粮储备的报告》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大众征集意见,请大家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4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方式向我委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一、征集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4月18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二楼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信封注明“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33400。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yxlsj@126.com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关于增加县级粮食储备的报告》《关于建立县级成品粮储备的报告》意见反馈"。
(三)联系人:胡宏杰,联系电话:0552-8052103。
三、《关于增加县级粮食储备的报告》的起草说明
按照蚌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蚌埠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关于进一步增加政府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蚌粮粮联〔2023〕4号)要求和2023年4月3日怀远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3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怀远县河溜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县级储备粮规模5000吨。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和适应粮食应急需求,确保我县粮食供需安全。
四、《关于建立县级成品粮储备的报告》的起草说明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和《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粮粮联〔2022〕34号)等规定,成品粮储备原则上选择国有粮食加工企业为成品粮储备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加工能力和企业信用进行筛选,确定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为我县成品粮储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