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以及中央储备粮蚌埠直属库有限公司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县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库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通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形成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执行有力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
各企业要依据国家消防规范和行业标准,对库区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各类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性能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三、定期开展消防检测与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测和评估,对检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消除。我委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全县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消防安全检测和评估,请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含驻怀央省企库点)务必参加。
四、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各企业必须确保库区内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生命通道”时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同时,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的行为。
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与巡查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频次和要求,由专人负责实施。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整改的时间、地点、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情况等信息,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六、针对性开展消防演练培训
结合库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器材使用等关键环节。对于新员工和转岗员工,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请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并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库区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