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有:1、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2、全县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3、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7、配合相关智能单位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8、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发布交通预警、受理投诉举报、提供涉及公安交警方面的业务咨询。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怀远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宣教股、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心、城关交警中队、新城交警中队、河溜交警中队、靠山交警中队、朱岗交警中队、直属中队。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一)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支队的绩效考评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工作目标,结合怀远县实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综合治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交通事故继续下降。
(二)真正落实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机结合,根据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从事故原因分析研判当中,总结出辖区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时间、区域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有计划针对性采取措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宣传教育活动,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使广大民警努力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绩效工作量化细化到各个中队及民警,克服厌战思想,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上级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客货运输驾驶员及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预防交通事故。
(五)继续全面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交警大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农村派出所与交警中队“队所联动”机制发挥作用提供指导,在人员培训、设施配备及业务授权等工作上主动作为,和辖区派出所在协作中建立默契、在协作中形成合力、在协作中促进工作,真正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在乳泉大道沿线增设三处公路智能交通检测系统,用以治理货运车辆驶入禁行区域问题;在禹都大道、禹风路、G345线增设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三处,用以解决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群众安全出行、有序出行。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2238.4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收入预算2238.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0年预算减少306.31万元,下降12.04%,原因主要是: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交通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电费、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费、案件鉴定费、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费减少。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支出预算2238.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06.31万元,下降12.04%,原因主要是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交通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电费、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费、案件鉴定费、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858.87万元,占支出预算38.3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支出1379.54万元,占支出预算61.63%,主要用于房屋设施维修维护及改造、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交通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电费、职工食堂、中队办公场所租赁、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警务通及专线光纤服务费、案件鉴定费、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费、证件工本号牌费、执勤执法车辆更新购置、社会化考场租赁等。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38.4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2238.41万元,占100%。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8.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306.31万元,下降12.04%,原因主要是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交通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电费、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费、案件鉴定费、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238.4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公安)(项)”2021年预算安排914.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1.96万元,增长34%,增长原因主要是: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新增房屋设施维修、维护及改造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公安)(项)” 2021年预算436.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61.05万元,下降51.37%,下降原因主要是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费支出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1年预算安排5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3.82万元,下降16.78%,下降原因主要是案件鉴定费、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费、执勤执法车辆更新购置费支出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3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6万元,增长7.7%,增长原因主要是社会化考场租赁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137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79.54万元。主要包括:案件鉴定项目、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房屋设施维修、维护、改造项目、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项目、交通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电费项目、警务通及专线光纤服务项目、社会化考场租赁项目、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社会化服务项目、证件工本号牌项目、执勤执法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职工食堂项目、中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减少3.4万元,下降1.3%,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新建朱岗交警中队和交通警察执法服务站。
(2)立项依据:根据公安部《交警队正规建设标准》公交管【2007】135号、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通字【2010】56号、公安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发办案场所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公交管【2012】74号、《安徽省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等级评定办法》皖公交管【2012】135号相关文件规定。
(3)实施主体: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借助G206线改建,在古城镇境内G206线服务区邻边征地15亩,新建朱岗交警中队和交通警察执法服务站。
(5)实施周期:2021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该项目前期工程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金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上项目建设实施后,可提供足够的业务用房和必备的配套设施,较大改善基层中队的办公、办案条件,有利于交警中队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有利于加大科学管理交通的力度,能更好的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1 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公路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项目 |
||||
项目实施单位 |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项目周期 |
2021年 |
项目金额(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2021年) |
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新建朱岗交警中队和交通警察执法服务站项目前期工程征地土地出让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目标:提供足够的业务用房和必备的配套设施,较大改善基层中队的办公、办案条件,有利于交警中队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有利于加大科学管理交通的力度,更好地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征地面积 |
15亩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办公、办案环境 |
提供足够的业务用房和必备的配套设施。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执行率 |
100% |
|||
指标2:任务完成时间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规范化管理、加大科学管理交通的力度。 |
成效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更好地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
稳步上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8% |
||
2、“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我县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备维修维护。
(2)立项依据:《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管控设施维保项目中标通知书》、《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管控设施维保项目合同书》、《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个交口信号控制及电子监控项目工程造价》。
(3)实施主体: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维保项目对前期投入使用的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在S225G与X049交叉路口、健康路与中心路交叉路口、禹都大道 与BS7路交叉路口建三个信号灯。
(5)实施周期:2021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视频监控维保项用和三个路口信号灯控制及电子监控设备,全年预算3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证我大队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光纤传输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在外场设备和后台存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维修维护,对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各主要路口的实时交通路况进行监测,可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打击、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率,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信号灯和电子警察配置到位,可使得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法通行,避免平面冲突,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1 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
||||
项目实施单位 |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周期 |
2021年 |
||
项目金额(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2021年) |
35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我县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备维修维护。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目标:保证大队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光纤传输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在外场设备和后台存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维修维护,对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各主要路口的实时交通路况进行监测,可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打击、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率,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新增视频监控信号灯数量 |
3个 |
||
指标2:视频监控设备维护数量 |
730个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视频电子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
效果显著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执行率 |
100% |
|||
指标2: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通过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明显提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
成效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为所有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
稳步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8% |
||
3、、“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我县新老城区路面违停车辆拖车、交通事故车辆施救及车辆停放停车场社会化服务。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存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此项费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事故中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因收集证据的需要,需扣留事故车辆,依据公安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扣留车辆产生的施救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3)实施主体: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停车场服务采购项目和拖车项目合并公开招标。
(5)实施周期:2021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两个项目合并公开招标,控制价9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此项目能有更有力地固定事故证据,查清事故原因,公正公平的处理事故,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投诉和信访。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1 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违停车辆拖车、事故车辆施救和停车场社会化服务”项目 |
||||
项目实施单位 |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项目周期 |
2021年 |
项目金额(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2021年) |
9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99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我县新老城区路面违停车辆拖车、交通事故车辆施救及车辆停放停车场社会化服务。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目标:更有力地固定事故证据,查清事故原因,公正公平的处理事故,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投诉和信访。为整治新老城区车辆乱放,有效净化我县新老城区交通秩序,为我县发展提供更好的交通秩序环境。推进我县停车场建设,缓解县城停车压力,解决我县城区“停车难”问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停车场社会化服务费 |
30万元 |
||
指标2:违停、事故车辆拖车费 |
69万元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确保违停、事故车辆及时安全拖移 |
成效显著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执行率 |
100% |
|||
指标2:任务完成时间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行人、车辆有序出行,城市道路文明停车 |
效果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有力固定事故证据,查清事故原因,公正公平处理事故,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投诉和信访。 |
成效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8% |
||
4、、“社会化考场租赁”项目
(1)项目概述: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场地租用。
(2)立项依据:根据怀政办【2016】87号《怀远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提高服务质量,采取了公开招标考场库的方式进行,最终确定怀远县文明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和怀远县荆盛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二家中标,于2020年5月26日正式签订合同并生效。依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43号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考试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给予结算。中标价:科目一3.8元/人次,科目二13.8元/人次,科目三23.8元/人次。
(3)实施主体: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公开招标科目单价中标,以实际发生额付款,用于支付考试场地、车辆、安全员等费用,按合同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考场服务费。
(5)实施周期:2021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支出1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我县小型汽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的正常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1 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社会化考场租赁”项目 |
||||
项目实施单位 |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项目周期 |
2021年 |
项目金额(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2021年) |
12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场地租用。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目标:保障我县小型汽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的正常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全年各科目累计考试人次 |
≥5万人次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提高考试效率 |
效果显著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执行率 |
100% |
|||
指标2: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底 |
||||
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提高考试效率及保障考试公平、公开、公正 |
成效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保障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的正常开展 |
稳步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8% |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怀远县委 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怀[2020]140号)要求,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9.54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车辆2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费26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