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潘洁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批复
怀远县龙亢镇幼儿园:
潘洁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了辞职申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经2022年1月29日县教育体育局局务会研究,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请贵单位及时为其办理停发工资、核销编制、工作移交等相关手续。
潘洁,女,1997年4月出生,2019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怀远县龙亢镇幼儿园教师。
此复
2022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