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和《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要求,现就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参照工信部《暂行办法》、省《实施细则》和《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非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附件4),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
(三)市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产业领域分别会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旅体局等部门后,开展认定。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属地、产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具体可咨询产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申报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请将申请书(附件8)、佐证材料(附件6)和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附件2),于6月18日(星期二)前按要求盖章扫描后形成PDF文件上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8212373,电子邮箱:jxjqyk8216125@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的通知
2.关于同意XX企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情况说
明
3.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5.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6.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7.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8.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ofd
附件2:关于同意XX企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情况说明.docx
附件3-8.docx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