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13 18:24 来源: 怀远县科技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做好怀远县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工作,我局代为起草了《怀远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3113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yxkjjbgs@163.com

联系人:宋奇          联系电话:8212579


怀远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蚌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与行政村“一对一”服务工作的通知》、《蚌埠市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远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科技局牵头起草了怀远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现提请研定。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支持内容与范围、项目和预算管理、资金绩效与监管、附则六个部分。其中重点部分为:支持内容与范围。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科技特派员经费。对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县本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考核优秀的(10%4000元、考核良好的(30%3000考核合格的(60%左右)2000工作经费。考核合格后发放科技特派员个人用于科技特派员到受援地的交通差旅、通讯和培训费用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经费。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按照《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要求每人每月安排4000元工作生活补助经费(含统一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财政承担每人每月1000绩效奖补经费。对县级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站,依据绩效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用于科技服务活动支出创新创业项目经费。对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优秀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运行管理及培养培训经费。培训专家业务咨询宣传活动以及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每年安排运行管理经费15万元

本办法中内容与框架与省市基本一致。其中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情况有所不同,省级给予“三区人才”每人每年2万和其他科技特派员1万的工作补助,市级无安排,五河县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工作补助,固镇县按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工作补助。本办法中依据《怀远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建议比照固镇县执行。二是支持内容与范围中除落实省7月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资金为新增内容外,其他为《怀远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中的内容。


    附件:《怀远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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