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C020号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2-06-08 13:10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陈庆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村改居试点、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几年,我们在推行村改居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积累了些经验。

一、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

村委会的职能主要是管理本村事务和村经济组织对象是本村村民行政色彩较为浓厚;而城市居委会的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社区服务上以社会管理为主,管理的对象不再只是原来的村民还要面对很多外来的人口对于经济部分则不再进行统一管理。

二、我县推行村改居具体情况

按照级文件制定了《怀远县推进村改居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县文件仅要求各县区对城中村、城郊村因地制宜实施村改居我县2018年对荆山镇荆芡、涡南、城西、猴洞、新上,榴城镇高皇、刘郢、五岔、朱岗9城中村城郊村实施村改居截至目前,省市对乡镇驻地村改居没有做出要求

三、村改居的条件和程序

1.村改居条件。参照有关地市村改居条件,一是村改居是指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二是至少有2/3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不再以农产品收入为主要来源;三是人均土地较少

2.村改居程序。《村委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居委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因此,村改居需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四、村改居现实存在状况

村改居是一项诸多配套措施合力推进的系统工程,每村情况均不相同,因此,级文件要求在推进村改居时,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分类推进。一是对符合条件,按照程序推进。二是对仍保留大量土地、同时又有集体资产的城中村城郊村,可采取村居并存模式稳妥推进,即由村委会继续履行管理职能逐步过渡。目前,荆山、榴城镇9个村就是采取村居并存模式由村委会继续履行管理职能逐步过渡。因为涉及所有村民户籍性质的转变、村集体土地和集体经济所有权改制等原因,因此,2018年实施的村改居,实际意义上仍为村委会。只有上述9个村条件成熟后才能过渡为真正意义上社区居委会。所以,如在乡镇政府驻地村设立村改居也只能是改个名称,而不能改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居委会。

陈庆等委员,感谢村改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在乡镇政府驻地设立村改居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为乡村振兴贡献一份力量,为建设幸福美好怀远做出新的贡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汤玉

联系电话:18160828396

 

 

                怀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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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民〔2022〕116号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C020号号提案的回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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