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杨连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造提升敬老院、打造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改善居家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您所提的建议对于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很有针对性,也与我们的工作方向一致。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皖民养老字〔2022〕10号)和《蚌埠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蚌民〔2022〕43号),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县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投资,建设不同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全县共有养老机构 44家,其中公建公营22家,公建民营3家,19家民办养老机构。
二、主要举措
一是改造提升,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充分利用中央福彩公益金,为全县18个农村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整体提升了特困供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依托全县特困供养机构,在符合条件、自愿的基础上,实行集中供养,目前,全县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413人。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需求的基础上,在敬老院单独划定区域,整合利用闲置床位,按照不低于特困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确定收费标准,对社会有需求的老年群体开放,全县18个乡镇的特困供养机构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开放。
二是公建民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服务方式转型,鼓励社会力量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承接社会老人养老服务,打造3家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分别是县医养结合中心、常坟镇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王圩医养结合中心,引进了优质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至此我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达到3家,服务质量有所提升。
(三)广泛参与,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00元,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对入住的失能失智人员,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三种程度,分别给与300元、400元、600元运营补贴。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已达到19家,床位达到745张,管理服务人员105人。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养老服务领域,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下一步打算
根据您提的建议,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撑。今年将制定《怀远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配套制定《怀远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细化主要目标和任务,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大补贴力度。会同财政、人社、住建、卫健等部门完善扶持配套政策,落实好支持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推动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创新可复制可推广。
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完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考核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督查机制,推动全县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