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4 09:50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

单位预算

 

 

 

 

 

 

 

 

 

 

 

 

 

2024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受理殡葬服务单位设立、开业、年度验审、变更、扩大占地的申请,审核后报市殡葬管理处;受理制造、销售殡葬设备、殡葬专用品的申请,审核后报市殡葬管理处。
  (二)审批辖区内的殡仪馆遗体延期火化和限期火化的申请;审批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申请;审批公墓、骨灰堂超比例使用维护费的申请。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的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和辖区所属殡葬服务单位设备、设施的管理。
  (四)对辖区内在墓穴内埋葬遗体、遗骸的(华侨公墓、回民公墓除外),在公墓以外建墓立碑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五)对辖区内未经批准将遗体运出本市的,未经批准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反规定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单位预算构成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拟定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规划、计划;

(二)宣传殡葬法规和殡葬改革,倡导多样化的骨灰安置方式;
    (三)承担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的许可审批、处罚和强制执行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民政局批准;
    (四)协助市殡葬管理处实施行政处罚;
    (五)收缴、管理、使用殡葬管理费。

 

 

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怀远县殡葬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5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收入预算5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59.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12.16万元,增长25.85%,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支出预算5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16万元,增长25.86%,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59.2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占88.34%;卫生健康支出2.5万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占7.43%。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16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占88.34%;卫生健康支出2.5万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占7.4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36%,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变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2.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2.19%,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安排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15万元,增长33.94%,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安排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9.89%,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变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安排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6.28%,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变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4,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1万元,增长19.24%,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4万元,公用经费2.8万元。

(一)人员经费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为纯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算。2024年安排了单位运行经费2.8万元,比 2023年增加0.4万元,增加16.67%,增加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怀远县殡葬管理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单位预算表

 附件:怀远县殡葬管理所2024年单位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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