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怀远县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绿色通道经办规程的通知
为保障我县小微民营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分散小微民营企业工伤风险,结合我县社保经办工作实际,特制定绿色通道经办流程。
一、经办要求
结合“减证便民”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大厅专门设立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窗口,对符合参保的情形,实行承诺制,并加快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申报材料
小微民营企业职工以“实名制”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怀远县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附件1);
3、增员《怀远县单位职工新参保(续保)申报登记表》(附件2);
4、减员《怀远县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附件3)。
三、经办流程
小微民营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经办人员认真审核所需材料:
1、申报材料齐全,经办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及变更,即时办结。
2、申报材料不齐或存在瑕疵,经办人员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需要补充或完善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对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条件的小微民营企业,不得设置本规程以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1:怀远县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附件2:怀远县单位职工新参保(续保)申报登记表
附件3:怀远县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怀远县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申报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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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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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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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 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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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 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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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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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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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民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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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我单位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以上所填内容为真实情况,我单位属于小微民营企业,符合《蚌埠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如我单位申报情况不实,我单位及责任人自愿依法申报补缴相关费用,接受相应处罚。我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根据经营情况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工作,保障职工权益。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