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
各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以下简称“《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一批国家级、省级试点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通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
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域内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试点县申报对象
下辖1个及以上乡镇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可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2022年度试点县除外)。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
(二)试点县申报条件
1.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划分标准的通知》”)要求,试点县通过建设,整县商业建设类型达到增强型或以上;
2.根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附件11),通过评估,得分在70分(含)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条件
根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以下简称“《指南》”)“7个约束性指标”要求,加强项目遴选。
1.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和材料
(一)申报流程
1.县级申请。2023年4月底前,申请参加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试点县编写“试点县申请报备表”(附件1)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向市级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级主管部门”)报备。2023年7月底前,具备申报条件,完成项目初验、指标体系自评,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估。
2.市级推荐。2023年8月初,市级主管部门完成向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以下称“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县的报备。2023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报备县指标体系评估和项目验收,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3.省级确定。2023年10月底前,省级主管部门完成复核,择优确定试点县,及时拨付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实施主体。(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请验收(复核)项目清单(附件4);(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财务信息表(附件5);(4)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附件6);(5)承诺书(附件7);(6)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预算审计(评估)报告,包括项目投资清单及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7)其他所需材料。
2.县级部门。县级商务会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初验,主要是: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完成、项目投资是否真实、项目是否合格。将初验相关材料(验收申请、实施主体申请材料等一式6份)、指标自评结果分别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估。(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附件8);(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初验报告(附件9);(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附件12);(4)实施主体相关材料。
3.市级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成立验收专班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国家部委和《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项目复核申请、指标评估结果等相关材料(一式3份)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复核申请(附件8);(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9);(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10);(4)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附件12);(5)县级初验相关材料。
4.省级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级推荐的试点报备县进行复核,对验收申报材料全面复核,项目实地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30%(拟奖补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查)。
四、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内容
请参阅《通知》5个支持方向。重点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等3个方向。
(二)建设标准
根据《通知》《指南》和《安徽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皖商办建函〔2022〕336号)、《配套政策的通知》和《划分标准的通知》等文件。
五、结果运用
(一)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被确定的国家级、省级试点县及各申请试点的县,依据建设水平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分要求确定相应得分。
(二)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择优选取为国家级试点县且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安排财政资金支持。
(三)建立约谈机制。对同类别“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考核排名末位的县,或在建设中弄虚作假的市、县,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约谈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遴选。各地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聚焦“7个约束性指标”要求,补短板、通堵点。重点支持县(乡镇)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统仓共配服务等项目。发挥邮政、供销以及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作用,确保试点县项目的可持续,避免分散投入。鼓励各地利用自有财力,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大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项目的支持。
(二)加强项目核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发挥承上启下作用,严格县级人民政府直接责任,中央财政资金不得重复支持,项目建成未达到增强型的不得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特殊情况需说明)。不符合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的建设改造升级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遴选、招标、验收等程序合法规范,形成工作闭环管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开专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促进交流借鉴,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建设处 徐高峰,电话:0551-63540361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 铭,电话:0551-68150183
省乡村振兴局产业处 杜 飞,电话:0551-62603655
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请报备表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编报指南
3.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4.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请验收(复核)项目清单
5.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账务信息表
6.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
7.承诺书
8.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复核)申请
9.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提纲)
10.县域商业体系进行建设项目验收表
1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
12.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
安徽省商务厅 |
安徽省财政厅 |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2023年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试点县申请报备表
申 报 主 体 : 县(市 、区 )
申报试点县类型:国家级试点县/省级试点县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2023年 月 日
2023年3月23日
基
本
信
息 |
一、试点申请报备县基本情况 (县域主要经济指标包含但不限于2022年底县域人均GDP、人均社消零、居民人均收入,辖区内乡镇、行政村数量、县域人口、消费等情况。1000字以内) |
二、试点申请报备县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 (资源禀赋、特色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产业优势、比较优势等。1500字以内) |
基
本
信
息 |
三、试点申请报备县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本县商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专门机构、协调机制建立情况、责任分工、配套措施出台情况等。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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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点申请报备县工作思路 (示范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配套政策等。3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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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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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条
件 |
现有县城商业中心数量、 规模、功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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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乡镇商业中心数量、 规模、功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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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 量、规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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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示范创建情况(含1000万元以上企业、示范镇、村等),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和增长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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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共同配送率、乡镇物流快递站点等物流配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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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零售、批发、物流等市场主体下沉供应链、数字化连锁化转型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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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仓、农贸市场、冷链建设等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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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建有3000平米以上配送中心、500平米以上单体乡镇商贸中心的商贸流通企业基本情况及手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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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的其他申报条件和优 势。 |
|
县(市、区)级 责任人 |
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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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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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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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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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申报意见 |
(盖章) 2023 年 _ 月 __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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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市商务局: (盖章) |
市财政局: (盖章) |
市乡村振兴局: (盖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2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编报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概况
1.基本县情。包括数量、人口、乡镇村数量、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
2.主要商业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县乡村商业网点、物流快递“三点一线”等设施数量、覆盖率、基本功能等。
(二)前期工作进展
1.前期工作。
2.取得成效。
3.存在问题。
二、目标任务
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提出本县商业总体目标,包括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快递进村”等设施服务的数量、覆盖率等。围绕目标任务,根据摸底数据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一览。
三、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略)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略)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略)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略)
(五)提供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略)
四、项目计划
根据重点工作,明确建设项目内容、选择程序、依据、责任主体等,并填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储备项目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管理制度。结合支持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提出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等。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分年度建立储备项目库。
(三)日常监督机制。执行省市县三级日常监督机制。市级主管部门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日常指导及监管。各试点县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
(四)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市县政府网站设置公开专栏。接受中央财政奖补的地方和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各级主管部门依法保护信息安全。
六、附表
(一)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一览表
县(市、区)名称: 县域商业现状建设类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县域商业目标建设类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序号 |
类型 |
指标标准 |
本区域选择的样本情况 |
物流设施能否满足要求 |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名称 |
|||
名称 |
建设类型现状 |
建设后类型 |
实现功能 |
|||||
1 |
县城商业网点 |
至少1个 |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
是/否 |
|
2 |
乡镇商业网点 |
具备条件的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
1.xx乡商贸中心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
是/否 |
|
2.xx镇xx超市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
是/否 |
|
|||
....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
是/否 |
|
|||
3 |
村级商业网点 |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
本县域有xx个行政村,(以一个村选取一个样本点计)共有xx个网点。 |
本县域有基本型网点*个、增强型*个、提升型*个。 |
本县域有基本型网点*个、增强型*个、提升型*个。 |
|
-- |
|
4 |
县域物流枢纽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至少1个 |
xx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
是/否 |
|
5 |
乡村末端物流 |
村村有(上行和下行寄递)服务 |
本县域有xx个行政村,(以一个村选取一个样本点计)服务覆盖xx个行政村。 |
-- |
-- |
-- |
-- |
|
6 |
物流资源整合 |
本县域内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
整县采用“1+N”(“N+1”或第三方)模式,发展共同配送。 |
实现了共同配送/未实现共同配送 |
整县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的比例为 **%。 |
-- |
是/否 |
|
7 |
农村电子商务 |
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
本县域有xx个行政村,(以一个村选取一个样本点计)农村电商服务覆盖xx个行政村,覆盖率 **%。 |
-- |
除**等*个村外,农村电商服务对本县域内行政村100%覆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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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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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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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表说明: 1.请选择本区域内最优或最佳的1个商业网点,作为样本点。 2.自选指标,请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7个预期性指标,选择1个(含)以上的指标进行填写。 3.实现功能一栏,请对照说明直接填写序号。 二、“实现功能”一栏说明: 1.县城综合商贸中心:①提供基本生活用品②餐饮等多样生活服务③批发、零售、配送服务④多样化、标准化商品零售⑤娱乐、亲子等多类型服务⑥销售本地特色商品、供应链服务⑦提供高档消费、品牌消费⑧有品牌连锁、直播、美容美妆等新业态。 2.乡镇商贸中心:①基本的商品零售功能,满足日常消费②有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③业态显著集聚的商业规模(不包含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③服装等多样化商品销售④建有休闲、娱乐等丰富的生活服务⑤农业相关销售与服务⑥具备仓储储存及商品配送服务⑦线上线下向周边发布生活服务信息。 3.村级便民商店:①为村里提供生活用品便利服务②具备生活缴费、快递代收代投等便民服务③通过移动终端帮助周边农户获取生产生活信息④提供水电、宽带等服务⑤农产品销售、劳务等信息转介等服务⑥简易农资农具销售⑦店铺模式属于直营、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⑧金融类服务⑨代销本地各种农产品上行等增值服务。 4.县级物流配送中心:①提供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县城和主要乡镇村②对个别乡镇具备物流、快递吞吐量占比20%以上③配送县到村、村到县时限不超3天④配送中心开放、非排他服务⑤个别乡镇具备物流、快递吞吐量占比30%以上⑥配送县到村、村到县时限不超过2天⑦采取统仓共配电商快递等整合模式,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⑧对个别乡镇具备物流、快递吞吐量占比50%以上⑨具备自动化、信息化仓配中心⑩提供交易、运输监控、支付结算等全链条服务。 |
(二)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部分商业网点边界划分情况一览
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部分商业网点边界划分情况一览
序号 |
名 称 |
类 型 |
位 置 |
边界划分 |
备 注 |
示例1 |
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县城商业网点(增强性或提升型) |
×县×路与×路交叉口 |
以×超市(购物中心)为中心,半径为×米范围内的区域。 |
|
示例2 |
×乡(镇)商贸中心 |
农村特色商业街(提升型) |
×县×镇×路 |
东至中国移动×营业厅,西至×乡人民政府约×米范围的区域。 |
|
示例3 |
×乡(镇)商贸中心 |
商圈形态(提升型) |
×县×镇×路 |
以×超市(购物中心)为中心,半径为×米范围内的区域。 |
|
示例4 |
×乡(镇)商贸中心 |
单体商超形态(提升型) |
×县×镇×路 |
×乡(镇)商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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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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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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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乡镇商贸中心无论基本型、增强型还是提升型存在三种形态:①单体商超形态②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③沿主要街道条状分布的农村特色商业街形态,不包括分散分布商业形态。 2.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增强型和提升型可以存在为微商圈的形态。 |
(三)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2-2023年)
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储备项目清单
完成年度 |
项目 位置 |
建设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承办企业 |
连锁 情况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2022年 |
××县 |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新建 (增强型) |
××邮政公司 |
|
购置××设施设备 |
20xx年.x月-20xx年.x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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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商贸中心 |
改造 (增强型) |
××超市 |
|
更新××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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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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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方向:请填写①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③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④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⑤
提供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5个方面的序号。
2.建设类型:新建、在建、改造。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如有类型划分请填写基本型、增强型或提升型具体类型。商品化处理项目请慎重
选择,严防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3.请各县、市进行储备项目选择时,尽量准确,确保后期能“建设好、运营好”。
4.承办企业的选择:主要是本土或大型连锁企业,个体经营户不列入支持范围。
5.建设内容的选择:奖补资金尽量是支持“看得见、摸得着”的设备设施。
6.建设周期:填写到具体月份。
附件3
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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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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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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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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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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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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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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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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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国有 □民营 □集体 □混合所有 □外商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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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方向 (可多选) |
□重点补齐乡镇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重点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提供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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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介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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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主要围绕支持方向简要介绍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展、资金投入情况及其他必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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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效果 |
(项目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等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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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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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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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建设 投资情况 |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其中已完成有效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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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情况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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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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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途径 |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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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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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初验小组 (第三方)意见 |
是(否)同意该项目申报验收: 负责人签字: 验收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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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商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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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2023年 月 日 |
||||
县级财政部门 意见 |
签字: 盖章 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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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2023年 月 日 |
附件4
县(市、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请验收(复核)项目清单
序号 |
建设 年度 |
项目位置 |
项目名称 |
建设 类型 |
承办企业 |
总投资额(万元) |
拟申请 奖补金额 (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成日期 |
实现功能 |
1 |
2023 |
xx市xx县 |
xx项目 |
改造 |
x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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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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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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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xx月xx日
附件5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账务信息表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元
建设 内容 |
设施、设备 名称 |
数量 |
计划 金额 |
签订合同信息 |
已开发票信息 |
实际付款信息 |
财务入账信息 |
备注 |
||||||||
合同 时间 |
供应商 |
合同 金额 |
发票 时间 |
发票 号码 |
发票 金额 |
付款 时间 |
付款 金额 |
收款 名称 |
记账 时间 |
记账 金额 |
记账 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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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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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建设内容 |
设备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计划投资 |
完成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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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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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此次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含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近五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的失信行为。本项目没有重复申报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同类财政资金。保证5年内不改变用途。对因违背上述承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退回支持资金。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复核)申请
省/市商务、财政、省乡村振兴部门:
根据×××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市/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新建(改造) 个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其中,新建项目 个,经验收合格 个,不合格 个;改造提升项目 个,经验收合格 个,不合格 个;有效投资共 万元。经验收,企业(单位)申报项目的全部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整体建设水平已达到增强型。现申请省/市商务厅(局)、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复核)。
联系人: ,手机号码: 。
市/县商务局 市/县财政局 市/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 月 日
附件9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初验)报告
(提 纲)
省/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 :
一、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本市/县(市、区)建设项目总体概况,项目建设开展、推进及完成情况。
二、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各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工作采取的原则、方法、标准及工作过程,核定建设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图片材料等。
三、验收结论
对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等方面效益进行评价,给出验收结论意见。
四、主要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附件10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表
第一项: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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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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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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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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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性质 |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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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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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整治和改造提升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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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xx市xx县(市、区)xx乡镇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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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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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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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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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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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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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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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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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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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半径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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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口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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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建设改造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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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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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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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改造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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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功能、业态等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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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经营面积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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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注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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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建设改造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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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 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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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市场销售辐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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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主要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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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意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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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验收小组 (第三方)意见 |
是(否)同意该项目申报复核: 负责人签字: 验收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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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验收意见 |
商务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乡村振兴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件11
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组织 实施 指标 (14分) |
1 |
建立工作机制 |
2 |
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文件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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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台政策规定 |
2 |
有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政策得2分,有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政策条款得1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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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方财政支持 |
2 |
建设内容有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出资的基金或政府投融资平台支持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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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办企业管理 |
2 |
项目实施主体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基本健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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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连锁化发展 |
3 |
项目承办主体为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其承办一个项目得0.5分,累计计算至满分。(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分类标准请参阅《指南》第3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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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遴选 |
3 |
建设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乡镇物流站点的项目占所有项目70%(含)以上得3分,占比在50%(含)-70%之间得2分,低于5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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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指标 (68分) |
7 |
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9 |
设施设备、功能业态达到增强型及以上要求得9分,达到基本型得6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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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镇商贸中心 |
9 |
90%(含)以上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且常住人口10000人(含)以上50%(含)以上乡镇有增强型及以上商贸中心,达到以上要求得9分;后一指标以常住人口10000人(含)的乡镇作为样本,两个百分比指标任一个没有达到得6分;两个都没有达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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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约束性 指标 (68分) |
9 |
村级便民商店 |
8 |
90%(含)以上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便民商店;常住人口1000人(含)以上的行政村50%(含)以上有增强型及以上便民商店;达到以上要求的得9分;后一指标以常住人口1000人(含)的行政村作为样本,两个百分比指标任一个未达到得6分;两个都没有达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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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9 |
设施设备、功能业态达到增强型及以上要求得9分,达到基本型得6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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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乡镇快递物流点 |
8 |
所有乡镇均有快递物流站点(满足周边或镇区居民快递收发需求)得8分,80%(含)以上乡镇有得6分,60%(含)-80%乡镇有得4分,50%(含)-60%乡镇有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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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村村有服务 |
8 |
所有行政村能够提供快递服务得8分,90%(含)以上行政村提供得6分,80%(含)-90%行政村提供得4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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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流资源整合 |
9 |
县域内资源实现整合,30%(包裹量,含)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得9分,20%(含)-30%得4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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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村电商 |
8 |
同时满足“农村电商服务覆盖90%(含)以上的行政村”“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保持较快增长”得8分,满足其中任一条件得6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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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性 指标 (18分) |
15 |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3 |
满足“建立集初加工、冷藏保鲜仓储、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0%”二个条件之一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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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贸市场、集市改造升级 |
5 |
“文明菜市行动”中,完成乡镇菜市改造任务90%(含)以上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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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预期性 指标 (18分) |
17 |
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性 |
3 |
同时满足“县城有公益性批发市场”“60%(含)以上乡镇有公益性批发市场”两个条件得3分,满足其中任一条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18 |
市场主体培育 |
3 |
县域内有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并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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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农村市场秩序 |
2 |
满足“主要食品销售企业100%实现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其中任一条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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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县域商业规划 |
2 |
满足“编制县域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将县域商业规划纳入市级商业网点规划重要内容”其中任一条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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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组织实施、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3个类型指标进行评估。 2.任务完成情况截止时间均为核查的时间。 3.评估的对象为参与申报试点的县(市、区)。 4.市级评估、省级复核时,县级需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
附件12
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指标评估
县(市、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县级自评得分 |
市级评估得分 |
组织实施指标(14分) |
1 |
建立工作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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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出台政策规定 |
2 |
|
|
|
3 |
地方财政支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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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承办企业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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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连锁化发展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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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遴选 |
3 |
|
|
|
约束性指标 (68分) |
7 |
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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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乡镇商贸中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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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村级便民商店 |
8 |
|
|
|
10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9 |
|
|
|
11 |
乡镇快递物流点 |
8 |
|
|
|
12 |
村村有服务 |
8 |
|
|
|
13 |
物流资源整合 |
9 |
|
|
|
14 |
农村电商 |
8 |
|
|
|
预期性指标 (18分) |
15 |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3 |
|
|
16 |
农贸市场、集市改造升级 |
5 |
|
|
|
17 |
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性 |
3 |
|
|
|
18 |
市场主体培育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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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农村市场秩序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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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县域商业规划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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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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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区 |
县级自评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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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估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