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怀远县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水利厅、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财农〔2018〕4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711号)等文件,怀远县2020年度涉及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782.8万元,其中: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276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30.8万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15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26万元。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后,怀远县水利局按照省水利厅批复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对照目标任务,及时开展了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我县情况
2020年度,省财政厅累计安排怀远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782.8万元,其中: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76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预算资金330.8万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预算资金26万元。
2020年度,怀远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没有其他涉农资金整合事项。
2、批复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皖水财函〔2020〕219号),批复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如下(见附表1-1: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1)产出目标。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县1个;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数1个,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8万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21处。
(2)质量目标。截至2021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已建工程没有存在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80%;截至2021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达到100%。
(4)社会效益指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76.92万人。
(5)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设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6)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附表1-1: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批复表
单位名称、指标内容 |
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的县数 |
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数 |
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
截至2021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截至2020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
已建设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怀远县 |
782.8 |
1 |
1 |
2.8 |
21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76.92 |
是 |
是 |
≥90% |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016年2月5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政办〔2016〕9号);2016年2月17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6〕12号);2016年8月12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16〕58号),2019年6月5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县级预算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怀政〔2019〕15号),2019年6月26日,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强化县级预算管理办法执行的通知》(怀财预〔2019〕105号,2020年12月22日,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怀发〔2020〕5号)。这些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为怀远县各预算执行单位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与市县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财农〔2018〕423号),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对全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绩效评价结果不仅通报到市、县(区)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将绩效评价与资金分配挂钩,并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力、资金使用绩效低下的市、县(区),由省水利厅调整或调减其纳入规划或项目库的项目,或对其规划予以调整。
(3)2020年资金分配情况以及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在2020年资金分配中的应用情况
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执行中,怀远县财政局和水利局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资金运行状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在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中,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根据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实际予以采用,与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挂钩,并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向上一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优秀的县(区)财政部门、水利部门予以倾斜。
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
(1)2019年12月13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分配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756.8万元,按照支出方向划分,分别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资金276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330.8万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150万元(见附表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附表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合计 |
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水资源节约 与保护 |
怀远县 |
756.8 |
276 |
330.8 |
150 |
(2)2020年7月10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711号),分配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6万元,按照支出方向划分,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到达怀远县以后,根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怀远县水利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安排到项目实施部门,保障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时分解到位。
(三)实施项目情况
1.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怀远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884.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调查评价、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设施设备、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救援保障建设等。2020年度,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下达怀远县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资金276万元。该工程于2019年8月7日开工建设,2019年12月27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0年6月20日,通过了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20年12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884.2万元,其中2020年度完成投资276万元。
2.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下达怀远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30.8万元。该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主要为全县21处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厂采购设备及安装。工程于2020年11月27日完成开标, 2020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 2020年12月31日完工,2021年1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投资330.8万元。
3.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下达怀远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50万元。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用于怀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荆山镇梅郢大沟清淤工程和怀远县在线监控项目。其中:怀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于2019年9月开始,2020年5月完成,2020年5月25日-26日通过省级验收,完成投资10万元;荆山镇梅郢大沟清淤工程于2020年10月2日开工,2020年10月11日完工,2020年10月23日完成竣工验收,完成投资23.75万元;怀远县在线监控项目于2021年1月18日开工,2021年5月10日完工,2021年5月15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105.11万元。合计完成投资138.86万元。
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711号),下达怀远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6万元,该工程于2020年12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10日完工,完成投资26万元,采购安装DN500流量计11套,DN700流量计13套、DN900流量计6套,完成孔岗站、新集站、古城站、万庄站、王咀站等5处泵站出水口管流量计设施安装,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8万亩。2020年12月14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投资26万元。
(四)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3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共同抽取怀远县作为重点评价对象,委托安建会计师事务所对怀远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进行了复核,以怀远县复核情况作为总体评价蚌埠市的依据。通过复核,安建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怀远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省水利厅批复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同时也指出了怀远县存在绩效评价报告填报数据漏项、批复指标未完成,投资完成比例较低等问题。针对绩效评价复核报告结果,怀远县财政局、水利局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绩效评价报告编制,保障数据准确,杜绝数据填报漏项问题。同时,切实加强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保障批复指标全面完成,强化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确保投资资金完成比例达到90%以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
3.《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30号)。
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8〕423号)。
5.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农〔2018〕663号)。
6.《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
7.安徽水利厅、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通知》。
9.各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绩效目标调整报备和分解下达相关文件,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10.截至评价时,已形成的稽察、监督检查、审计、验收、决算报告等。
(二)自评方式
怀远县水利局会同怀远县财政局对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认真进行了自评,做到了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全覆盖。本次自评采用内业审查与外业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的程序进行,采取绩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通过材料核查、座谈询问、现场勘查、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根据综合意见形成自评报告。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反映的各项数据和内容是真实、准确的,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水利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反映了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409号),下达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756.8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711号),下达怀远县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6万元。
2020年度,省财政厅分两批次累计下达怀远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782.8万元,累计到位资金782.8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到位率100%(见表3-1: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表3-1: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 类 |
批复预算数(万元) |
扣除脱贫县资金后 |
||||||
预算数(万元) |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
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 |
276 |
276 |
276 |
|
276 |
276 |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330.8 |
330.8 |
330.8 |
|
330.8 |
330.8 |
|
100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150 |
150 |
150 |
|
150 |
150 |
|
100 |
农村水价综合改革 |
26 |
26 |
26 |
|
26 |
26 |
|
100 |
合计 |
782.8 |
782.8 |
782.8 |
|
782.8 |
782.8 |
|
100 |
注: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2.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累计下达计划投资782.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66.55万元,投资完成率85.15%。
截至2021年6月底,我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累计完成投资771.66万元,投资完成率98.58%。
表3-2: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 类 |
投资 (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
截至2020年12月底 |
截至2021年6月底 |
截至2020年12月底 |
截至2021年6月底 |
|||
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 |
276 |
276 |
276 |
10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330.8 |
330.8 |
330.8 |
100 |
100 |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150 |
33.75 |
138.86 |
22.5 |
92.57 |
|
农村水价综合改革 |
26 |
26 |
26 |
100 |
100 |
|
合计 |
782.8 |
666.55 |
771.66 |
85.15 |
98.58 |
注:1.根据扣除国家级贫困县资金后的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2.表中数据不含国家级贫困县。
3.资金管理情况
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水利局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等文件规定,遵循“分级负责、权责统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切实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开支,做到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我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使用在稽察、监督检查、审计等各类检查和绩效自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皖水财函〔2020〕219号),省水利厅直接将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分解到全省各市和县(区),省级绩效目标分解及时。怀远县水利局接到省水利厅分解的绩效目标任务以后,以及分解到各项目执行单位。
为保障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怀远县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法人的批复》(怀政秘〔2013〕60号),成立了怀远县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作为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明确了法人代表,组建了内设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建设管理制度。怀远县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严格履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四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招投标,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选择了一些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承建我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强化工程建设与管理,采取“四抓”和“四管”措施,即:抓制度、抓管理、抓质量、抓进度和管资金、管环境、管廉政、管安全,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都严格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在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同时,怀远县严格对照省水利厅分解的《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评价和绩效自评工作。
2.绩效管理
怀远县水利局根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财农〔2018〕423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以及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自评表、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保障自评材料报送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数量指标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完成产出指标如下: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县1个;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数1个;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8万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21处。
2.项目质量指标
截至2021年6月底,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经按照批复内容和工程量全部完成,并完成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工程验收质量全部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1)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8月7日开工建设,2019年12月27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020年6月20日通过工程完工验收,2020年12月12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1年1月30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3)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怀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荆山镇梅郢大沟清淤工程和怀远县在线监控项目。其中:怀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于2019年9月开始,2020年5月完成,2020年5月25日-26日通过省级验收;荆山镇梅郢大沟清淤工程于2020年10月2日开工,2020年10月11日完工,2020年10月23日完成竣工验收;怀远县在线监控项目于2021年1月18日开工,2021年5月10日完工,2021年5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该工程于2020年12月1日开工建设, 2020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0年12月14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截至2020年底,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投资完成比例≥80%;截至2020年6月底,项目已全部完成,投资完成比例达到100%。并通过验收,完成项目时效指标(见附表3-3: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附表3-3: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分 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 完工率(%) |
项目 验收率(%) |
||||
总数 |
项目 开工 |
项目 完工 |
完工 验收 |
验收 合格 |
|||
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水价综合改革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合计 |
4 |
4 |
4 |
4 |
4 |
100 |
100 |
注:表中数据不含国家级贫困县
4.项目成本指标
在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怀远县水利局切实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强化资金管控,尽量减少工程支出,设法降低项目成本。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概算批复投资782.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82.8万元,项目成本全部控制在批复概算之内,工程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在预算执行中没有超出概算的项目。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皖水财函〔2020〕219号),怀远县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各项效益指标已全部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全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怀远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可以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更加科学,调度更加及时,有效地降低洪涝灾害对怀远县国民经济的影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怀远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农村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实施,安装泵站计量设施5处,完成改革面积2.8万亩,项目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增产、节水两方面。项目完成以后,一是改善了灌区用水条件,提高现有灌溉面积的灌溉质量和灌溉保证率,提高粮食产量;二是减少跑水、漏水、漫水等现象,节约水量可以新增灌溉面积,增加粮食总产。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怀远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覆盖了全县人口数量131.35万人,提高了怀远县水旱灾害的防治措施(包括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全县防汛抗旱技术装备、监测手段,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可避免或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等,减轻人们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创伤,稳定社会秩序,保证社会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通过建立洪涝灾害监测、通讯及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可以提前预见洪涝灾害的发生,提前做好人员转移,有效躲避灾害,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社会效益显著。
怀远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养护了21处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厂,覆盖服务人口76.92万人,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厂的日常供水能力和水平,保障了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和身心健康。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怀远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新建了一批水雨情监测站点、视频监视站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汛预警监测体系,对水环境进行更大范围更多参数的实时监测分析,加大对环境的有益影响,使怀远县成为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的优良生态区。
通过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实施了荆山镇梅郢大沟清淤工程,有效改善了梅郢大沟的水质条件和水生态环境,同时还改善了梅郢大沟周边居民生活和梅郢公园环境。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完成以后,并及时投入运行。通过运行期间的监测观测,工程运行情况良好,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年限,满足工程运行要求。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完成以后,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分别从项目区中随机抽取受益群众,开展项目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份,回收调查问卷40份,受益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实现了受益群众满意度≥90%的预期目标,达到了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见表3-4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表3-4: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县级 |
调查问卷数(份) |
平均满意度(分) |
备注 |
合计 |
40 |
5 |
|
怀远县 |
40 |
5 |
|
注:表中数据不含国家级贫困县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没有出现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出绩效目标较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现象。
五、综合评价结论
(一)自评得分情况
怀远县水利局、财政局根据安徽水利厅、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其自评表,对照省水利厅批复的年度绩效目标,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评定指标进行了综合评估和量化评价。通过综合评价,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经按照批复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全部完成,自评各项指标汇总得分100分。
(二)项目总体执行和实施成效情况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立项合理,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在稽察、监督检查、审计等各类检查和绩效自评过程中未发现问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已完成全部批复内容,已建工程全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能够良性运行,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促进政府绩效评估功能发挥以及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怀远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束以后,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评结果拟在怀远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公众全面了解政府绩效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与政府预算相结合,与政府治理过程相结合,真正起到提升政府绩效、提高治理水平的目的,以实现财政预算支出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由于水利行业的特殊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常受气候因素、汛期和农作物生长期等因素影响较大,一些不确定因素较多,有效施工时间短,加之项目前期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程招投标等周期较长,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进度、施工工期和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建议上级相关部门要提前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分配资金计划,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能够尽快组织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2、国有排涝泵站工程涉及到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事业,自2011年开始取消向农民征收排涝水费以后,造成国有排涝泵站工程运行维护十分困难。建议中央财政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国有排涝泵站维修养护经费,确保国有排涝泵站工程能够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好防洪除涝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八、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参考清单(另附)
怀远县水利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