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怀远县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14:43 来源: 怀远县医保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定点医药机构,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蚌医保发〔2024〕7号)关于印发<怀远县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怀医保〔202433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已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并于202463日202467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4)。    

附件1.怀远县2023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2.怀远县2023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良好单位名单

3.怀远县2023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单位名单

4.怀远县2023年度医保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单位名单

 

                       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4:怀远县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公布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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