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协调、核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配合做好地区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和全县租金补贴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相关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县本级保障性住房及公共部位年度维修计划;负责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公有住房出售及单位集资建房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适用房建设方案;负责申购经济适用房对象的审查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租赁补贴发放300户;
(二)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
(三)35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工。
(四)完成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65.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收入预算465.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5.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465.5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02万元,占32.01%,比2022年预算减少257.83万元,下降63.37%,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部分预算收入调整为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316.5万元,占67.99%,比2022年预算增加316.5万元,增长100%。原因主要是预算收入项目调整。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支出预算465.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8.67万元,增加14.42%,原因主要是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上升、公租房维修率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81.52万元,占38.9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84万元,占61.01%,主要用于公租房维修及运营管理。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5.5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02万元、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316.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5.5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314.1万元,占67.47%;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占30.73%。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52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58.67万元,增长14.4%,原因主要是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上升、公租房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314.1万元,占67.47%;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占3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4.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1万元,增长23.01%,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2.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23.3%,增长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基数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安排1.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7.84%,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安排0.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8.18%,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0.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2.3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安排169.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6.38万元,增长49.8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力资源成本增加、预算项目调整。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144.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5.28万元,下降48.31%,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租房维修费项目调减。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安排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68万元,下降18.48%,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安排1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租房维修费项目在今年预算中调整到该款项下。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万元,公用经费3.52万元。
(一)人员经费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2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4万元,增长18.33%,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上升、公租房维修费增加。主要包括:本年纳入非税管理的国库收入安排284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度未做政府采购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公租房运营管理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办公费50万,宣传费10万(用于摇号配租及公租房相关政策宣传),电信服务费15万元,培训费5万,水电费9万元,食堂伙食费10万元,系统维护(摇号系统,公租房管理系统)升级5万元,行政诉讼费4万元,物业补贴费36万元;管理费总需144万。(按租金收入1400万元的10%提取运营管理费用)
(2)立项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6]23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公租房运营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4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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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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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租房运营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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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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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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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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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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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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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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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1.为我县保障性住房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2.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人均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达到应保尽保;3.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标准的住户;4.提高公租房入住率,租金收缴率,增加租金上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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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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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数量 |
824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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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运营管理水平 |
提高租金收缴率,减少房屋空置率,保证房屋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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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问题解决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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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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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及时清退不合格户 |
效果显著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成效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到国有资产保值 |
≥95% |
2.“公租房维修”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共建成8243套保障性住房,27个公租房项目,119栋楼,其中配备电梯69部,目前电梯已全部过保修期,电梯进入维修高峰期,因房屋自然老化,维修率有所上升,按4%左右维修率,需维修330户左右,每户3000元,需90万元左右,小区公共部位(如外墙,下水道,消防设施等)维修预约需计30万元;电梯维修,根据历年维修情况测算预计需要15万以上,维修监理费3万元,维修预、结算审计费2万元;保守估计2023年全年需维修费140万元。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6]23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对公租房进行维修维护。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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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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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租房维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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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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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1.为我县保障性住房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2.是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人均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达到应保尽保;3.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使得用于实物配租的公、廉租房,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完善生活设施的居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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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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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数量 |
824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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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房屋质量 |
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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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维修及时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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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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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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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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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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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公租房房屋质量安全可靠 |
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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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持续提升公租房房屋质量 |
≥95%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在单位预算中反映公租房运营管理、公租房维修等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见“第四部分 附件”。
(三)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减少0.6万元,降低14.56%,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