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乡关于印发《淝河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08:34 来源: 怀远县淝河乡政府 浏览量:728 【字号:   打印

  

淝河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压紧压实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排查。2021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并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所辖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根据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我乡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部门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各地简易鉴定规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 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 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乡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 推动全面整治。各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实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乡、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要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安徽省(晚北片区)农房设计图集内容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淝河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玉波(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副组长:沈  (副乡长)

 员:陈厚利(村镇建设规划办公室主任

常人贝 (派出所所长)

孙敦润 (司法所所长)

            胡乃义 (经管站站长)

               (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邓德玉  (市场所所长)

             袁化飞  (财政所所长)

年褔同  (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厚利同志任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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