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按照“控茬收割、带刀作业、打捆离田为主、粉碎还田为辅”的工作方针,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镇域、全时段、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采取以秸秆离田为主,广辟秸秆离田利用渠道,实现秸秆利用的良性循环,力争秸秆离田率达100%。深入宣传动员,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工作筹备。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梅郢、藕塘、张坝、孙庄、兰桥、陆圩6个秸秆收储中心为基础。全镇秸秆离田工作重点是督促秸秆收储运企业按照每400亩至少配置1台捡拾式小方捆打捆机,每3000亩配置1台大圆捆打捆机、每台大圆捆打捆机要跟随一台装载机、两台运输车辆的要求,于5月25日前合理组织和配置好打捆、装载、运输机械,并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分配至各村。各村要立足本村实际,在收割机械的调度上,采取本村现有机械和外调机械相结合,确保满足本村三夏工作需要。各村务必于5月25日前将村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村级禁烧责任落实网格化作战图、收割、旋耕、播种等机械设备调度落实情况上报镇禁烧办。
(二)加强宣传培训。采用宣传车、巡逻车、宣传单、告知书、承诺书、宣传横幅和广播会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方法途径、技术措施,做到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措施家喻户晓。
(三)推进转化利用。按照县政府要求,2025年全镇实行打捆离田全域覆盖。各村根据夏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对于所有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若遇极端天气,各村可以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带粉碎刀作业。
(四)强化秸秆收储。目前我镇已建成扶贫类秸秆收储大棚2个、社会资金建设秸秆收储大棚4个。全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这6个秸秆收储大棚为基础,以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抓手,强化管理、合理配置资金、资源,确保秸秆收储运体系高效运转。
(五)积极应对天气变化。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和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以经济手段为杠杆,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对于粉碎后打捆的田块,要及时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大田作业结束后各村要及时组织专业清运队伍对“六边”堆放的秸秆进行清理,做到“六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离坟、离沟渠塘、规范集中堆放),待镇政府验收后,方可结束禁烧值守。
(六)强化禁烧管控。完善“镇为督导、村为主、组落实”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镇、村要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焚烧秸秆的要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处罚。督促各村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
各村要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防控点要确保3人以上值守。各级包保人员在重点时段要24小时驻守包保区域。各村要成立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巡查防控应急分队,巡查人员进行严看死守。各村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并确保通讯畅通,做到发现火点能及时快速扑灭。各村巡查应急分队的人员确定要经过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将人员花名册报镇禁烧办备案。分队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实行镇直机关驻村人员按照早、中、晚一天三签到,每少签一次,扣发半天补助。签到工作由镇包村干部负责,签到情况作为发放补助的重要依据。
镇政府同时组建应急分队,分东西两片开展全域巡查和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东片:组长:常礼,成员:乔百灵,杨皓晨,杨传永,薛峰,葛雅豪,薛晨晨,孙明铎;
西片:组长:王浩,成员:尹尚轩,刘现科,刘望,陈小港,褚国庆,张秀超,黄仁义。
(七)强化督查巡查。成立督查组,镇纪委书记刘通任一组组长,陈燕燕、张萍、陈煜为成员,镇人武部长马晶磊任二组组长,杜远航、刘现勇、吕文搏为成员。督查组要不间断开展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小手拉大手”宣传动员情况、秸秆收储站点设置、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镇直包保单位人员在岗、村级网格化管理、火情处置、镇秸秆禁烧工作专班部署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锁定证据、开展黑斑倒查及追责问责,对地块户主、镇村包保责任人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发现收割机不带刀作业、控茬不到位、打捆清运不及时情况,责令秸秆收储企业和相关村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镇主要领导包保全镇,对全镇三夏工作进行指导督导,镇直单位干部、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包收储点”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镇政府与村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
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凡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均要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5月20日—5月25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专班,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召开启动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20日—7月20日;秋冬季:9月21日—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镇督查组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带刀作业、收割控茬、打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杆、弃置秸秆行为。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禁烧网格化管理表报镇禁烧办。
(二)深入宣传动员。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村等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禁烧通告。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其他镇直部门、各村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镇直机关驻村人员伙食补助参照《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41 号),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驻村值守期间,镇直机关驻村人员早餐可在镇机关食堂就餐(午餐、晚餐不得在镇机关食堂就餐,自行解决)。以上所有经费待县级专项资金到账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责办法》、《兰桥镇2025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惩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附件:1.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兰桥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一览表
3.兰桥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派驻村级工作组人员名单一览表
4.兰桥镇各村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一览表
5.兰桥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巡查防控应急分队人员花名册
6.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
7.兰桥镇2025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惩办法
8.兰桥镇2025年村级午季秸秆禁烧和夏收夏种村级任务清单
中共兰桥镇委员会
兰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杨亚非 党委书记
张娟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赵 刚 人大主席
徐梦君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常 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邵 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 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晶磊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杨永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赛军 副镇长
陶华锋 副镇长
杨万军 二级主任科员
刘 健 四级主任科员
赵 天 司法所长
刘洋洋 综合执法队长
成 员:常 礼 陈燕燕 张秀新 施广平 王 伟 王守礼 孙团中 邹运友 刘付春 张成侠 梅长玉 刘 魁 刘 永 纪占双 孙 南 张道锋 刘汉永 杨传伟 温晓娟 杨建建 施运利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马晶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运友、陈燕燕、张萍、杜远航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兰桥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一览表
责任村 |
联系村负责人 |
包村责任人 |
村级具体责任人 |
孙庄村 |
常 伟 |
刘长光 |
刘付春 |
红光村 |
赵 刚 |
侯登光 |
梅长玉 |
联合村 |
刘 健 |
张 曜 |
张成侠 |
梅郢村 |
赵 天 |
刘桂荣 |
刘 魁 |
大观村 |
徐梦君 |
陈 超 |
纪占双 |
兰桥村 |
徐梦君 |
刘清洁 |
刘 永 |
刘集村 |
刘洋洋 |
李 蕴 |
孙 南 |
藕塘村 |
杨万军 |
景 悦 |
张道锋 |
瓦房村 |
马晶磊 |
刘怀明 |
刘汉永 |
杨圩村 |
邵 军 |
施广平 |
杨传伟 |
中郢村 |
陶华锋 |
祝金波 |
温晓娟 |
陆圩村 |
许赛军 |
余 成 |
杨建建 |
张坝村 |
杨永平 |
宋 雷 |
施运利 |
附件3
兰桥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镇派驻村级工作组人员名单一览表
村 名 |
组 长 |
成 员 |
孙庄村 |
刘长光 |
陈红平 叶红杰 陈启宏 |
联合村 |
张 曜 |
包永 温鹏飞 马均 房明永 |
红光村 |
侯登光 |
郑义好 梅宏生 王会敏 |
梅郢村 |
刘桂荣 |
贾霁 马长银 杨文静 |
大观村 |
陈 超 |
孙晴 何凤仙 张琦 |
兰桥村 |
刘清洁 |
王伟 刘珺 孙怀军 |
刘集村 |
李 蕴 |
贾保泉 赵臣伟 张学兵 |
藕塘村 |
景 悦 |
邵梦茹 葛永 宫成喜 |
瓦房村 |
刘怀明 |
邢兆杰 邵世杰 葛子鑫 |
杨圩村 |
施广平 |
李晓捷 葛少丰 |
中郢村 |
祝金波 |
邹运友 张秀新 王昊泽 |
陆圩村 |
余 成 |
葛少恒 彭玉 王同章 张维良 |
张坝村 |
宋 雷 |
张 辉 符春望 李致成 邵丙喜 |
附件4
兰桥镇各村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一览表
村名_________
责任人 |
所包组名 |
所包田块或区域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各村认真填写该表格后,加盖公章,于2025年5月25日前报送至镇党政办存档。
附件5
兰桥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巡查防控应急分队人员花名册
村名_______
职 务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党团员 |
工作职务 |
身体 状况 |
队 长 |
|
|
|
|
|
|
副队长 |
|
|
|
|
|
|
队 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各村认真填写该表格后,加盖公章,于2025年5月25日前连同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送至镇党政办存档
附件6
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问责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问责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兰桥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村两级干部。
第二条 以卫星监测公布的火点数和上级督查通报的火点数和过火痕迹、黑斑倒查为问责依据。
第三条 问责措施
1、严处第一把火。被卫星监测公布或被上级督查通报(全市/全县)第1个火点的,对该村主要负责人、村包片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视情节给予该村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以及镇级下派驻点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2、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上级督查通报辖区内1个火点的,对该村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3、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上级督查通报2个及以上火点的,对该村通报批评并对该村主要负责人、村包保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视情节给予该村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以及镇级下派驻点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一票否决”。
4、对因焚烧秸秆损坏农田林网树木较为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四条 上级通报火点的认定。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以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核定结果为依据;上级督查火点以上级通报为依据。
县、镇级督查火点的认定。发现50㎡(含)以上的焚烧点或焚烧痕迹直接认定为火点。焚烧面积小于50㎡的进行累加,每累加到50㎡作为一个火点。面积小于5㎡,现场处置及时的不计入火点面积。
非现场火点认定。卫星遥感服务平台推送的焚烧点1小时未收到确认处置信息的,纳入火点统计。对报纸、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查实的,纳入火点统计。
第五条 对重点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午收、9月21日至12月20日秋收、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出现火点,依规依纪从严从快处理。
附件7
兰桥镇2025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奖惩暂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乡村振兴专干、书记助理、主任助理、计生专干。
第二条 按照县2025年度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规定,每季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200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每人1000元的标准,不是村“两委”干部的乡村振兴专干、书记助理、主任助理、计生专干每人1000元缴纳禁烧风险保证金。根据每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考核后本金退还,相应奖励2000元、1000元,打卡发放。
第三条 经考核认定,凡本年度午季、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本村没有被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禁烧督查通报有火点的,奖励金全额发放。
第四条 被省、市、县、镇督查通报1处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两委”干部及其他包保人员500元保证金,同时通报全镇,奖励不再发放。被省、市、县、镇督查通报2处以上(含2处)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的,扣除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两委”干部及其他包保人员全额保证金,奖励不再发放,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同时通报全镇。
第五条 本办法的考核认定依据县禁烧办秸秆禁烧年度考核结果,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8
兰桥镇2025年村级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村级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1 |
宣传发动 |
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有效宣传手段,循环宣传;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告知书》发放到户。 |
|
2 |
党员干部带头 |
所有党员干部都要签订《禁烧秸秆承诺书》,承诺书要公开张贴。 |
|
3 |
落实责任 |
明确包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职责分工、包组包片、帮扶困难群众任务和奖惩措施;相关内容要在村内公开。组织帮扶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动力户搬运秸秆。 |
|
4 |
种植技术培训 |
围绕“不烧也能种”开展培训,要求做到每户一个明白人、一张明白纸。 |
|
5 |
制作秸秆综合 利用图 |
在地作物面积、分布,秸秆综合利用或处理的方式、面积、分布。落实与之配套的各类农机、秸秆堆放点。 |
|
6 |
农机作业监管 |
落实收、耕、种三个环节农机作业方案,落实作业农户,落实作业机具,落实作业面积,落实监管责任人。 |
|
7 |
巡查值守 |
落实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