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09:59 来源: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居)

当前,我即将进入秋季作物收割阶段,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全环境空气质量和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根据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收割期的村(居),要按照榴城镇印发《榴城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工作,营造秸秆禁烧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对设置的禁烧宣传标识加强管理,对破损的宣传标识要及时进行补充更换。要严格落实值守点防控制度,秋收期间加强巡查值守,每个值守点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并要配备防控器具。要组织应急小分队,对收割后秸秆没有离田的地块进行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未进入收割期的村(居)也要及早做好秋收工作筹备,克服麻痹思想,杜绝露天焚烧现象。

二、镇包保村(居)的值守人员要及时掌握包保村(居)的收割进度,在禁烧关键阶段,守好各自值守点,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时间为9月21日-12月20日。

三、秋季每亩作业费15元/亩,请各村组织好机械,收割一块粉碎一块,并做好丈量统计工作,及时做表上报作业面积。

、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将按照方案要求,对镇值守人员、各村(居)相关责任人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对被卫星监测或上级督查通报火点的镇、村(居)相关责任人,将依据《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子以严处,并通报全镇。

 

 

                                                                                         榴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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