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农委主任解读《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一、制定该规划的背景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是推进产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随着现代渔业的发展,2004年发布的“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不适宜本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县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二、制定《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8、《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9、《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10、《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11、《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1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我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历时8个月,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组织准备与方案拟定阶段、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和规划修改、审定、成果制作阶段。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多次走访国土、环保、水利、河道、住建等部门收集资料、现场调研。同时,有关编制人员先后赴无锡淡水中心、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农大、省水产研究所学习规划编制经验和技术方法(近几年无锡淡水中心在我县开展的资源环境监测,获取大量一手资料数据),带回了很多专家意见和建议。在规划起草过程中,规划起草组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方听取意见,特别是保持与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以及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12月底《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形成初稿。2018年1月下旬,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送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方面所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完善,再将《规划》成果提交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原则通过,形成《规划》评审稿。2018年4月初,邀请省渔业局、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农大、省水产研究所及市渔业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规划评审专家组,对本规划进行评审,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编制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通过评审。同时该文件经过了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怀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的主要内容
本《规划》分为5章。
第一章 总则,主要阐述: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及规划范围。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主要分析我县水域滩涂承载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以及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本章是该规划的重点,主要包括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划分方法,三区类型、面积、位置、管理措施以及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重点。
第四章 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渔业部门管理职责、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机制、规范规划修订,加强用途管制、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执法,加强养殖污染防控、开展养殖排放监测、示范减排技术等。
第五章 附则,主要阐述规划效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划图件: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