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怀远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中共怀远县委政法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一)持续防控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落实滚动排查和集中调研,及时掌握各类特殊群体的不稳定因素,深入摸排行动性信息,强化研判会商,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可能给社会稳定造成风险隐患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采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等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矛盾风险产生。
(二)促进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三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全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五是狠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六是深入推进“一组一会”制度。
(三)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全面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应对新时代赋予政法工作的新挑战。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提高政法队伍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继续完善“平安建设大讲堂”暨“一月一讲”工作机制,将“平安建设大讲堂”向乡镇和成员单位延伸,定期对成员单位和乡村的政法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政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专职政法委员和村居治安主任,努力打造一支有活力、有能力、有战斗力的基层政法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394.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度收入预算39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0年预算增加10.33万元,增长2.7%,原因主要是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增加。占收入预算31.66%。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度支出预算39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33万元,增长2.7%,原因主要是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增加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199.8 万元,占支出预算50.6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195 万元,占支出预算49.39%,主要用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维护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执法监督等。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4.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346.46万元,占8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2万元,占4.41%;医疗卫生支出10.52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占5.17%。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0.33万元,增长2.69%,原因主要是平安建设及法学会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6万元,占8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2万元,占4.41%;医疗卫生支出10.52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安排346.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5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是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安排0.13万元,较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17.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4万元,下降2.48%,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8.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2.17%,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变更。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1年预算安排2.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4%,下降原因主要是基数变更。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2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69万元,增长48.8%,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变更。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助学金等。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教育收费及其他收入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包括:法学会项目、防范和处理邪教项目、平安建设项目、扫黑除恶斗争项目、维稳工作项目、政法事业专项项目、执法监督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平安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季考核和年度考评,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教育及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平安县”创建成果,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网格化管理、重点人群管控、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创建等重点任务。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蚌综治委[2018]10号),属于蚌埠市十城同创内容。《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2018〕44号)《蚌埠市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蚌综治委〔2017〕12号)和《蚌埠市开展互联网+群防群治暨“蚌埠红袖标”APP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蚌平安办〔2020〕18号)。
(3)实施主体。中共怀远县委政法委员会。
(4)实施方案。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季考核和年度考评,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教育及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平安县”创建成果,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网格化管理、重点人群管控、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创建等重点任务,需要动员、组织、协调、调研、现场观摩、督导、检查、评比等。配合蚌埠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应用、维护,24小值班,蚌埠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综治视联网平台等运行维护,全县安全感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增强夜间巡逻的实效性,推行互联网(红袖标)十群防群治工作。
(5)实施周期。2021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125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125万元,2022年安排/万元,2023年安排/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125万元,主要用于动员、组织、协调、调研、现场观摩、督导、检查、评比等工作经费10万元。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应用、维护、工作经费5万元;蚌埠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综治9+X平台)、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费用10万元。为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增强夜间巡逻的实效性,市委政法委推行互联网(红袖标)十群防群治工作,纳入每年考核,要求全县各村居必须成立40人以上的群防群治巡逻队,怀远必须注册2万人。互联网(红袖标)十群防群治巡逻队员一年的人身保险费约40万;巡逻队员佩戴的红袖标制作费15万;通过巡逻兑换积分,对全县红袖标群防群治巡逻队员进行积分奖励,一年经费43万;对红袖标群防群治巡逻队员的业务培训费2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市委平安蚌埠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目标。在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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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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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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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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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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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
项目周期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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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21-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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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2021年) |
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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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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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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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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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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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季考核和年度考评,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教育及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平安县”创建成果,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网格化管理、重点人群管控、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创建等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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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21-2023年) |
年度目标(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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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完成市委平安蚌埠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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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在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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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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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各类督查工作 |
≧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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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群防群治巡逻队人身保险 |
≧4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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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召开调研、现场观摩会等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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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红袖标制作 |
≧200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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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开展群防群治表彰奖励工作 |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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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开展群防群治业务培训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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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通过“平安建设”项目的推进,提高社会治理工作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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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完成的及时率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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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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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全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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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谐、有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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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谐、有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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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全社会群众满意度 |
≧98% |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怀远县委 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怀发[2020]5号)要求,怀远县政法委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怀远县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