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怀远县县长高东升解读《怀远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
为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等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怀远县人民政府县长高东升就本文件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县政府县长高东升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持续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根据《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我市《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等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开展了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相关单位对照省里下发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目录》《全省7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省指导目录》),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梳理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经初审、市委编办集中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订完善、上报“三单”、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已公布运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工作目标?
县政府县长高东升答:“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框架下,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原则,对照省下发的《省指导目录》,并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县乡两级清单,确保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在全省统一规范,并公布实施2021年度版本。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对象范围?
县政府县长高东升答:本次年度调整覆盖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部分直属机构、驻怀有关单位和有关群众团体等。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创新举措?
县政府县长高东升答:一是应领尽领。严格落实省委编办统一下发的《省指导目录》,除有明确法律法规文件等依据不宜列入的事项外,相关部门均需按要求承接认领。二是突出特色。根据我市人大立法等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梳理我县特色清单事项。三是统筹协调。涉及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划分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责任主体,规范清单事项。四是扩大范围。按照公共服务做加法的原则,首次将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纳入公共服务清单编制范围。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下一步工作?
县政府县长高东升答:一是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公布要求对外公开清单,严格执行依职权类权责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依申请类权责事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建立监督制度,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三是为确保权责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按照《怀远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即时动态调整清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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