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燃气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城市发展的高质量组成部分。2021年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死138伤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深入排查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安徽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建城〔2021〕49号)等文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拟了《怀远县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对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参照了市工作方案和我县自身的经验做法,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形成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乡镇(龙亢农场、经开区),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2021年7月7日,赵凯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对《怀远县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进行讨论修订。2021年7月11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送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7月29日印发至各乡镇(龙亢农场、经开区),县直相关单位。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运营全县10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新建或改建53个液化石油气三级配送站;依法取缔全县违法违规燃气经营站点,依法查处制售假劣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合格钢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为了对无证无照从事燃气经营;违法运输燃气;使用螺丝瓶和使用超过检验期限或检验不合格的燃气钢瓶;标识不齐、缺斤少两、销售劣质燃气:超出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范围的经营;达不到消防规定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六、创新举措
此次整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根据相关单位职能,形成详细的职责分工,明确牵头部门,注重分工配合,力争将本次整治行动做到全面、彻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和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取缔,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乡、镇(龙亢农场和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怀远县住建局
解读人:王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80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