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解义平解读《怀远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

发布时间:2022-05-17 17:57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赋权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怀远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作为全县发展经济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怀远经济加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关于加强怀远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怀发〔202216号),结合经开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制订了怀远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

 

问:赋权工作目标是什么?

依法合规赋予经开区经济管理权限,推动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经开区服务效能、服务质量、服务发展的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经开区内企业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最大程度释放改革活力,提高经开区内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问:赋权有哪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十三)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对于开发区内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需要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可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审批事项,探索由开发区内企业分别申报调整为以开发区为单位进行整体申报或转报。科学制定开发区权责清单,优化开发区行政管理流程,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模式创新,提高审批效率。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2.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需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

5《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一、明确赋权原则。各市县要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承接有序的原则推进赋权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依法合规赋权。聚焦开发区管理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将本级政府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事项通过委托、下放等方式,赋予开发区行使。

 

问:赋权有哪些主要内容?

20225月,县政府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怀政秘202218),赋予经开区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等事项37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处罚1项、其他权力6项、公共服务11项。

 

问:咨询方式

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室82123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