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5:24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229

 

 

 

 

 

 

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对铺张浪费,根据县委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整治三公经费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

1.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三公经费的各项规定,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超规模、超标准行为,是否建立和行内部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问题;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公款出国(境)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2.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否按照要求每季度在单位内部公开三公经费,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3.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21228开始,2023220结束,共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

(一)自查自纠(20221228日至1231日)

部门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动员部署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审计、财政检查反映的涉及三公经费问题,结合我县今年9月份开展的三公经费自查摸底情况2018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深层次自查自纠,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在9月份上报自查表的基础上,补填201820229-12月的数据)以上材料经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并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1231日前并报送财政局(行政股代收)

(二)重点检查(20233日至2023年元10日)

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济活动事项较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量较大,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异常的单位以及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5%检查采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对严重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同步移送县纪委监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检查结果纳入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整改落实(202310日至20日)

部门、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本部门、本单位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化源头治理,注重长效实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工作规范到位。

(四)建章立制202321日至220)。汇总梳理近年来财政检查、审计、专项整治发现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侧重机制制约和财政管理行为的规范,结合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我县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规定,建立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三公经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是建设廉洁、节俭政府,遏制权力腐败和社会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纪问责,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如实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瞒报、漏报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检查单位凡三公经费支出未达下降目标且无正当理由的,其超支金额收缴上交财政。对将公务接待费放在其他项目中列支规避检查的,对自立项目发补贴、奖金的,一律全额收缴上交财政。对违反公务接待纪律,搞公款送礼、高档消费、铺张浪费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力,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县财政局结合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分析制度短板,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下大力气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一切不必要的支出,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附件:1.怀远县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3.“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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