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怀远县司法局法规室主任陈玉才解读:《怀远县乡镇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8 17:06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117日,《怀远县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怀远县司法局怀远县司法局法规室主任陈玉才就文件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

合法性审查需要专业的人员和机构来从事,方案要求乡镇要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合法性审查人员,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并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方案对对合法性审查人员的构成进行了确定,明确为一般由司法所负责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二、实施方案审查范围

各乡镇要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基础较好或者有条件的乡镇可探索将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三、《实施方案》的审查方式

合法性审查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对于情况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对一些重大事项,我们采取征询意见、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进行论证等方式进行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方案从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召开座谈论证会,以及委托其他人员或机构研究论证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审查方式。同时方案要求合法性审查机构从主体是否适格,是否超越权限;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审查。

四、实施方案审查流程

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需要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职责。为此,方案对合法性审查材料、时间和必要的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必要审查的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及其他涉法事务等不同的合法性审查事项,有针对性的提供了相关参考材料作为附件供乡镇参考使用,进一步提高了乡镇合法性审查的专业性。

五、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机关:怀远县司法局

联系人:法规室陈玉才

联系方式: 0552-821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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