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住建局局长崔海波解读:《关于推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14 15:41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企业,增强我县建筑业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蚌政办秘〔202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推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怀远县住建局局长崔海波就此《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问:实施意见中提到优化招投标方式,请简要谈谈本次采取的方式?

崔海波在县级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范、透明原则,择优确定候选人,定标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在交通、水利、电力、城市主干道、综合管廊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中明确“联合体”招标的项目,支持我县建筑业企业与省内外优质企业联合,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市场竞争,信用分取联合体成员中的信用较高分值计算。同时根据项目规模,可增设项目经理(B岗或设置副经理)和项目经理共享业绩,其工程业绩在联合体各方资质升级和投标时予以认可。对6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不少于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按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问:对于不同等级的企业,我县招商引资的力度又是怎样的呢?

崔海波对县外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甲级)、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企业总部迁至我县的,优先保障所需生产生活用地,资质变更实行简单变更,分别给予50万、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问:金融机构对我县建筑企业提供了哪些支持呢?

崔海波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建筑业企业授信支持,创新金融产品,为我县建筑业提供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商标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供给,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满足我县建筑业企业合理的流动性贷款需求。对我县建筑业企业融资到期需要续贷且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按无还本续贷政策办理,且不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对暂时有困难但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我县建筑业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优化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与县国资国企成立的合资建筑业企业,可由县国资国企提供必要的信贷担保支持。进一步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注册在我县且在我县银行机构贷款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按当年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

问:为了鼓励我县企业做大做强,我县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哪些支持?

崔海波:设立建筑业企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凡在我县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含当年将注册地变更到我县的),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 1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超过100亿元以上,每50亿元奖补50万元为一个台阶)。同时,按照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形成地方经济贡献的,分阶段进行奖补。

问:您对我县的建筑行业有哪些展望?

崔海波:力争到2025年建筑业行政许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工程建造方式、建筑劳务用工机制等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建筑品质显著提升;力争到2025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达50亿元,力争新增一级(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5家以上,新增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30家以上。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机关:怀远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 0552-82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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