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城市规划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据统计,我县2021年1月至6月共计商品房销售36.9万平方米,3163套;2022年1月至6月,共计商品房销售21.4万平方米,1622套,套数同比下降48.72%,面积下降52%,销售价格下降4.75%,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要求,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依据包括《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市辖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蚌政秘〔2022〕41号)、《怀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怀政〔2022〕36号)、《怀远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怀政〔2022〕37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现行的征迁安置政策主要是产权调换和货币化补偿两种形式,但有一部分被拆迁户对选择安置房安置不太满意,为满足有意改善居住条件选择商品房的群体,增加了一种安置方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2021年12月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涡阳县、固镇县等地学习了房票安置工作。县住建局根据外出学习经验,结合《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市辖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蚌政秘〔2022〕41号)精神,起草了《怀远县城市规划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草案)。
(二)征求意见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2022年8月16日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2022年9月30日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完善。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社会面征求意见公示后,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通过
经向社会面征求意见公示后,送怀远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于2022年12月28日通过。
(四)上会讨论
2023年1月13日经怀远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2023年3月10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
2023年3月23日,《怀远县城市规划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拓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对安置房的多样化需求,提高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效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8个部分内容,包括基本概念、实施主体、参与房票安置开发企业确定、房票价值的确定、房票安置操作程序、优惠政策、相关要求、其他。
第一部分是基本概念,对房票和房票安置进行了定义。就是为满足有意改善居住条件选择商品房的群体,增加了一种安置方式。
第二部分是实施主体,明确了实施主体及相关单位职责。文件明确了怀远县住建局做为房票实施主体,其他各部门配合的组织架构。
第三部分是参与房票安置开发企业确定,简述了开发企业确定的相关程序及相关要求。参与房票安置的企业,都是自愿加入,政府剩余的安置房源,也一并纳入该房源库,供安置户自行选择,给与安置户很大的选择范围。
第四部分是房票价值的确定,明确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票金额的组成部分。该部分内容,具体明确了房票价值由哪几部分组成,让安置户对自己的补偿金额一目了然。
第五部分是房票安置操作程序,明确了房票安置工作从发放房票、选购房屋到资金结算的操作程序。
第六部分是优惠政策,明确了房票的使用金额要求、奖励的比例、免交契税、免除住宅房屋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五年内被征迁人直系亲属可在原被征收住宅片区所属学区或所购商品房所属学区自主选择学校等几种优惠政策。
第七部分是相关要求,对房票安置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八部分是其他,明确了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
六、创新举措
一是奖励比例远大于市区。
二是被征收人以房票安置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含政府建设安置房)后,五年内被征迁人直系亲属可在原被征收住宅片区所属学区或所购商品房(含政府建设安置房)所属学区自主选择学校。
三是被征收人持房票购房享受房产开发企业给予的优惠可叠加。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明确了各单位职责。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职责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统筹全县房票安置的房源及具体实施工作 |
2 |
征迁安置管理 服务中心 |
房票安置工作的日常协调、房票复核及资金审查 |
3 |
乡镇街道 |
辖区内房票安置换算等日常管理工作 |
4 |
财政局 |
房票安置的资金保障工作 |
5 |
市场监督局 |
房票安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
二是县政府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受理、承办房票安置相关业务工作。
三是制定怀远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房票的制作、房票的签发、房票的使用、统一结算、明确到期兑付、结余支付、房票遗失、参与房票安置楼盘等。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项目办 王航航
联系电话:0552-82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