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葛树学解读《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1-02 15:20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1、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依据《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蚌政办秘〔2021〕9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县生态环境分局代拟了《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2、问:编制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蚌政办秘〔2021〕9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县生态环境分局代拟了《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3、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制定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什么意义?

答:制定本《预案》为了防止或者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最大限度的保护公民、企业和相关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

4、对于编制该预案事前是如何研判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我局多次组织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初步形成《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9月24日,向县直42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并根据相关单位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于2021年10月14日致函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怀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5、编制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按照“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指导应急行动有序进行,防止因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或带来次生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避免或减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工作、附则等8个方面内容。

7、问:通过编制该预案,你们有哪些创新举措?

《预案》根据调整后的机构职责,对承担的应急事项进行了重新明确,将怀远经开区、龙亢农场作为属地进行了明确,确保《预案》在启动过程中的无缝衔接。

8、问: 预案中编制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预案》明确了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乡镇(区)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预案》明确了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以及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职责,确保在启动应急响应时,分工负责,救援有序。

(三)强化应急保障。《预案》明确了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成立了9个小组分别对应急工作进行保障,确保在整个救援过程中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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