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1 09:41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39号),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结合怀远实际,提出我县实施方案”。为提高政策文件制定的时效性、适用性,我局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专门咨询市民政局意见,明确以202211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202215号)和2023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39号)为依据,统筹整合我县《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形成《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推动我县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由县民政局牵头起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按照《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39号)要求,怀远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结合怀远县实际,20234月,县民政局起草完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我局于428日、59日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进行了2次意见征求,第一次征求了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其中: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家单位提出11条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后,我局通过函询的方式再次征求了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县人大、县政协意见和建议,均无意见。

(三)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通过

《实施方案(送审稿)》于2023515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3515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

2023521日,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

2023529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一是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保障基础,兜住底线。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三是坚持扩大普惠,促进共享。不断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互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减轻负担;五是坚持优化整合,均衡配置。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到2025年,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23条具体措施,配套制定《怀远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一)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了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20项基本养老项目,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覆盖养老保险、高龄津贴、老年助餐、护理补贴、残疾人补贴、社会救助等10项物质帮助;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健康管理、家庭适老化改造、机构养老等8项照护服务;老年人探视走访1项关爱服务,流浪乞讨老年人1项生活救助。

(二)完善基本养老主动响应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统计体系,全面统计掌握全县老年人人口状况,发布老年人口状况主要数据并开展统计监测。二是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强专业化评估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上门评估并有效运用评估成果,综合能力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三是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找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四是实施社区(村)老年人探访关爱,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并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围绕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或者安全风险,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五是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整合各方资源,满足残疾老年人实际需求。

(三)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对老年人能力综合进行评估,给予护理补贴。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用于社会事业的福彩公益金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县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725人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五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和老年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六是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开展“双招双引”。

(四)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一是落实养老服务建设配套设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基础作用,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抚恤优待对象提供集中养老服务。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满足特困人员供养需求并向社会开放,公办养老机构在2025年底入住率达到60%以上。四是支持社会参与,加大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完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五)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一是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探索“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就近提供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养老服务。二是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覆盖城乡,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助餐服务。三是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强化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照护技能培训。扩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范围。四是推进医养康养融合,整合资源,加强社区、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医养康养能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五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环境建设,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六、创新举措(细化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在《实施方案》中细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等民生实事项目,同时将市级目标进一步明确为我县的具体任务,到2025年底,社区(村)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实现100%,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981户,培训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不少于2725人次,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50%,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议签订率达100%

七、保障措施

提出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考核激励、加强综合监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4项措施。通过强化资金保障、人才队伍、扶持政策、信息化技术等措施,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重大政策问题,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解读部门:怀远县民政局

  人:养老服务股周丹

咨询电话0552-83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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