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30 10:56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20241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支持和协助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落实,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两规则一细则”制度落实;加强法治培训、工作督查,助推法治怀远建设。加强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居(农)民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法治怀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落实,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两规则一细则”制度落实;加强法治培训、工作督查,助推法治怀远建设。加强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是国家实现刑罚执行宽严相济的具体落实。我县年社区矫正对象列管人数都在1000人以上,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年均保持在650人左右,并且在矫社区对象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社区矫正工作日益繁重,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日益重视,要求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信息化,要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更加符合社会要求,保障并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是必不可少的。社区矫正制度健全,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机构为怀远县社区矫正大队和5个社区矫正中队。目前,全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为51人。

(三)近年来,我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加强管理,调解机构建设保障水平日益提高,调解组织化解矛盾能力明显增强。成立了怀远县人民调解中心,建立了多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县所有派出所设立了警民联调室,在县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选聘了一批懂法律、有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的开展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这些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经费保障,因此需要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由乡镇、村(居)委会解决,但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员凭着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付出了劳苦。因此,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到位利于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四)近些年,在国家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下,法律援助作为司法领域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越来越来强,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民生的生动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法律援助从2016年开始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怀远县的办案数量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每年都能高质量完成任务,现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五)政府法制工作是机构改革后司法局承担的一项新任务。承担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为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助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执法监督、 审核审查、复议应诉一体实施的行政监督格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完善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纵深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推动全县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努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制工作是机构改革后司法局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利于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远程探视、安置帮教、普法治理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的有效发挥,也是省、市基层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20222024年是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的时间要求,各项建设工作必须按要求按时间全面完成。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为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发挥提供好的办公服务环境,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5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6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9.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的增加。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165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1656.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6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9.7%,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预算1656.6万元,2023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9.7%,原因主要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457.6万元,占87.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99.0万元,12.0%,主要用于完成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依法治县、司法所工作高质量、政府法制工作。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财政拨款支预算1656.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6.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6.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1305.4万元,占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0万元,占11.9%;卫生健康支出36.9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17.3万元,占7.1%。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6.6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9.7%,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305.4万元,占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0万元,占11.9%;卫生健康支出36.9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17.3万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安排110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2.5万元,增长21.1%,增长原因主要是工作任务的增加,以及人员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2024年预算安排2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0.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业务工作任务的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项)”2024年预算安排6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4.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任务的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2024年预算安排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6.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社区矫正业务工作任务的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2024年预算安排1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0万元,下降25.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15.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4年预算安排8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3万元,下降16.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安排7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7万元,下降4.6%,原因主要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安排3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4.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安排0.8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安排3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17.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安排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0.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调整。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4年预算安排0.6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安排10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0万元,增长33.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以及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19.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2万元,公用经费140.4万元。

(一)人员经费13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53.6万元、奖金支出23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7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其中包括工会经费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3万元;其中包括退休费10.0万元、医疗费补助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二)公用经费1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3万元、物业管理4.0万元、电费3.1万元、工会福利费8.0万元、差旅费37.8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199.0万元,2023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7.9%,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1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99.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社区矫正”项目。

1)项目概述: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包括:审前调查评估、报到接收、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

2)立项依据:根据蚌办发[2016]21号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行[2014]420号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区财政按不低于社区矫正对象年人均1500元标准落实经费保障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应当纳入其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3)实施主体:怀远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延续项目

5)项目内容:通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感化、困难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1.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办公;2.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技能培训;3.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和“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费用;4.制作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各类法律文书及档案的费用;5.工作突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彰、奖励费用;6.智慧矫正中心(分中心)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维护费用;7.审前调查评估、实地查访社区矫正对象、查找失联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文书送达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误餐费等);8.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费用;9.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定位腕带信息费;10.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帮困扶助所需费用、困难保外就医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费用;11.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费用;12.挂职民警生活保障等费用;13.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所需费用等。

7)绩效目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实现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积极贡献。20147月怀远县司法局荣获“全省社区矫正示范县”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全省机关档案达标考核省一级档案室”荣誉称号;20172月荣获“省级先进社区矫正中心”荣誉称号;20186月社区矫正一中队荣获“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20191月荣获全县政法系统第三届“十佳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怀远县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建设入选2018年度安徽司法行政刑事执行行政执法十项典型;怀远县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建设被确定为2019年蚌埠市委9项特色化改革项目之一,位居全市9个项目的榜首;20201月被评为全国社区矫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08月社区矫正大队荣获全县优秀科室荣誉称号;20216月社区矫正大队荣获全县优秀科室荣誉称号;202112月怀远县队建制管理新模式荣获蚌埠市十大法治事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主管部门   及代码

[033001]怀远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

怀远县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3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目标1: 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全面构建全县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完成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2: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全面构建全县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完成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3: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包括:审前调查评估、报到接收、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

≥450人

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

≥492人

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总数

1029

质量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率

≥10人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

≥95%

时效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矫正率

100%

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率

100%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违纪率

≤0.2%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认可支持度

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

≥95%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怀远县司法局6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此处项目个数应与2024年部门预算中编制的项目个数保持一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在部门预算中反映6个项目等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见“第四部分 附件”。

(三)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司法局2024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3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0.04%。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31日,怀远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1.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2.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2:怀远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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