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05 11:52 来源: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

部门预算

 

 

 

 

 

 

 

 

 

 

 

 

 

2024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拟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草案。

(二)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及综合整治工作,依法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作业经营部门的资质审查。

 (五)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六)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负责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

(八)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查处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九)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年审、换证及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文书、服装、装备的统一制式。

(十)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主干道路、桥梁、排水管网、城市防汛排涝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按城建计划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许可后组织实施管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配合建成绿化规划工程竣工的验收负责城市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休闲广场以及广场内游览与游乐项目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制止擅自挖掘道路、损毁绿化苗木等违法行为,并告知相关单位予以查处承担城市防汛排涝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的路灯建设维护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单位

2

怀远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怀远县市政管理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体现到尽职履责的实际行动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严管理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执行力,优化服务举措,持续推进城管队伍的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日常业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水平

1.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需求和文明创建工作需要,在广告治理、渣土扬尘治理、广告门头审批、城乡环卫保洁、餐饮油烟整治、农贸市场管理等重点工作上补缺补差,加强城市立面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2.强化部门联动和宣传引导,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要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在这些区域广泛设立宣传栏、标语牌,定期出展板、发资料,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居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是助力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总结经验,合力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三是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体系建设。将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推进固废、建筑、餐厨等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我县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体系。

3.加强监督、考核力度,确保数字化城管平台稳定运行。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关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效率。

4.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对照高标准、高质量、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要求,狠抓文明创建工作,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个别重点户和一些对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做到执法亲民、爱民、为民,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6.及时跟进协调处理怀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的相关事宜,督促光大公司加快飞灰转运进度,积极推进建筑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工作。

(三)提高城市品质,不断提升设施管养水平

一是做好对城区各主次干道的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解决二是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提升绿化养护标准,提高养护等级,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指标,及时进行绿化补植、修剪,确保绿化完好率、修剪率三是按照市政桥梁管理新规范要求,按时定位对5座桥梁的结构安全实施定期静态和动态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

(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扎实推进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

一是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确保提案议案在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不能为赶进度而降低质量标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四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总结项目经验做法真正把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之事办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五)紧盯安全生产,构筑城管领域安全防线。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相关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摸排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点,对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促进我县安全稳定发展。

 

部分 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怀远县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24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664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4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6642.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2.0万元,占94.0%,比2023年预算增加840.7万元,增长15.6%,增长原因主要是荆山镇、榴城镇部分人员划转至我局,人员数较上年相比增加,费用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万元,占6.0%,比2023年预算增加40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市政管理处今年项目市政维护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664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40.7万元,增长23.0%,增长原因主要是荆山镇、榴城镇部分人员划转至我局,人员数较上年相比增加,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98.6万元,占34.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4343.4万元,占65.4%,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和城市公共设施支出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642.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42.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8万元,占6.0%;卫生健康支出72.7万元,占1.1%城乡社区支出6025.6万元,占90.7%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占2.2%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40.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二是新增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中,导致城乡社区支出项目总金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8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72.7万元,占1.2%;城乡社区支出5625.6万元90.1%住房保障支出147.0万元,占2.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14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6.0万元,增长60.6%,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44.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84.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3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9万元,增长19.1%,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6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9万元,增长19.1%,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31.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1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0.8%,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44.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6万元,增长27.9%,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1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长23.4%,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加33.3%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23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1万元,增长17.6%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179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78.4万元,增长47.5%,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17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7万元,下降11.7%,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预算100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08.2万元,增长404.1%,增长原因主要是怀远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及智慧路灯升级项目、怀远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240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17.0万元,下降23.0%,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2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6.6万元,增长43.0%,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中队人员从乡镇划转至我局,人员增加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2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5.4%,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4.7万元,公用经费103.9万元。

(一)人员经费21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2.7万元、津贴补贴85.2万元、奖金393.8万元、绩效工资1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万元、住房公积金12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3.3万元、退休费220.0万元、生活补助1.9万元、医疗费补助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

(二)公用经费103.9万元,主要包括:奖金0.3万元、医疗费2.7万元办公0.5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7.3万元、邮电费12.9万元、物业管理费8.4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1万元。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二是2024年市政维护项目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4年预算4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二是2024年市政维护项目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434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6.6万元,增长12.0%,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中,导致城乡社区支出项目总金额增加二是把单位的部分综合定额放到城市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中;三是市政园林管理处项目规模变大,金额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3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9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19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18.3万元,增长3845.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采购支出只安排了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199.4万元,占10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60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29.9万元,增长4412.3%,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怀远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怀远县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等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怀远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及智慧路灯升级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

怀远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及智慧路灯升级项目2019年9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合肥大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城区招标范围内的路灯提供管护服务,合作期10年。合同金额按照实际总耗电量计算年度总节能收益和最高限价后确定,城区路灯共计8227盏,测算每年约需资金510万元。

项目内容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为降低路灯设施能耗、提高运维质量,更好地进行城市路灯照明管理,在不改变原来光源的提下,对城区所有高压钠灯部分进行节能改造。

(2)立项依据。

依据怀远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及智慧路灯升级项目合同,确定管养企业对城区招标范围内的路灯提供养护服务。项目符合中央宏观政策导向、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要求。项目符合公共财政支出方向,属于政府职能范围。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合肥大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项目实施,亮灯时间满足出行需要,路灯照度满足《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实现精确开关灯、从而实现节能减排,减少资源的浪费。

(4)起止时间。

合同于2019年9月30日生效,有效期10年,截至2029年9月30日。

(5)项目内容。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合肥大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城市路灯进行节能改造。要求钠灯节电率≧40%且路灯照度满足《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对所有路灯(高压钠灯和LED路灯等)增加单灯控制产品,每个路灯柜增加智能网关,安装路灯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实现基于单灯的通讯和控制。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申报预算660万元,含电费440万元,大明公司运维费220万元。2024年预算核定510万元,计划支付电费360万元,大明公司运维费150万元(含2023年运维费5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怀远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及智慧路灯升级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037]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10.00

   其中:财政拨款

      510.00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目标1:路灯亮化工程不仅对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起着重要作用,还能美化、亮化市容以及装点城市夜景环境。 目标2:智慧照明监控系统可以根据每天的日落时间、光明强度实现对路灯的统一开关,真正实现精确开关灯、从而实现节能减排,减少资源的浪费。 目标3:亮灯时间满足出行需要,亮灯率≥99%,完好率≥99%,钠灯部分节电率≥40%。路灯照度满足《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路灯杆数

3966杆

路灯盏数

8699盏

总功率

1819095W

质量指标

平均节电率

≥40%

亮灯率

≥99%

完好率

≥99%

时效指标

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率

≥95%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成本指标

是否采取必要的成本控制措施

预算控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实现节能减排,减少资源的浪费

作用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居民及车辆的夜间出行安全

效果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

是否对环境有不良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合作年限

持续影响10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7%

 

2.“市政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

完成对城市建成区内已移交且未市场化的主次干道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怀远县地下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公园广场的物业管理,排涝站日常管护及汛前检修,新老城区其他公共设施的维修管护,延长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财政资金的投入,提高居民的出行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市的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立项依据。

怀远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4号。

(3)实施主体。

怀远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4)起止时间。

202411日至20241231日。

(5)项目内容。

完成对城市建成区内已移交且未市场化的40条约72.09公里的主次干道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怀远县25条道路共计77.846公里的地下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公园广场的物业管理,排涝站日常管护及汛前检修,新老城区其他公共设施的维修管护,延长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财政资金的投入,提高居民的出行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市的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市政维护

主管部门   及代码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怀远县市政管理处

项目来源

单位自行申报

项目期

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上年结转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目标

完成后 对城市建成区内已移交且未市场化的主次干道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及怀远县地下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公园广场的物业管理,排涝站日常管护及汛前检修,新老城区其他公共设施的维修管护,延长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财政资金的投入,提高居民的出行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市的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道路数

40

绿化补植面积

       40526平方米

道路总长度

     72.09公里

公园广场个数

6

公园广场面积

         2275700平方米

排涝站个数

4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5%

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在规定时间内

日常维护完成时间

是执行养护标准

日常巡查次数

一周两次

成本指标

是否有成本控制措施

是否按计划支出成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延长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财政资金的投入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人民出行质量,美化环境

显著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提升城市形象

显著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7%

主管部门满意度

97%

(二)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9.48万元,下降28.1%,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综合定额降低

(三)政府采购情况。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1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9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2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洒水车1辆、冲洗车1辆、登高车1辆、抓斗车1辆)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怀远县城市管理局1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省财政厅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怀远县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doc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绩效目标表 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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