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定精神,起草《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激发全县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施科技强县、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按照全国、全省、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任务要求,同时规范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程序,激发广大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为激发增强我县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科学氛围,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于2024年8月起草了《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4年8月30日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并针对各家单位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了修改。于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反馈。
(三)合法性审查
2024年11月12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正式印发
2024年11月13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6日正式印发。
四、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动我县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调动学校和广大师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培育创新后备人才。同时规范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审程序,激发广大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学校科学素质教育工作。
五、主要内容
《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共八章,二十二条。主要对县长奖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奖励标准、评选对象、参评条件以及评审程序进行了调整。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评选机构将成立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长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长奖评选活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科协主席、县关工委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科协、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分管负责同志共同组成。
(二)奖励标准
奖项名称 |
标准 |
县长奖 |
5000 |
县长奖提名奖 |
3000 |
“县长奖”项目辅导老师 |
2000 |
“县长奖提名奖”项目辅导教师 |
1000 |
“县长奖”项目申报学校 |
2000 |
“县长奖提名奖”项目申报学校 |
1000 |
注:1.获得“县长奖”项目其所有参与辅导教师共享奖金2000元,获得“县长奖提名奖”项目其所有参与辅导教师共享奖金1000元;
2.针对申报学校奖励,多项目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以最高项目申报且不重复享受。
(三)县长奖评选对象
县长奖评选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包括怀远籍在外读书学生)。
(四)县长奖参评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有远大理想;身心健康,品行优良,具有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创造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序号 |
条件 |
1 |
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
2 |
国家有关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
3 |
全国航空模型公开赛前十名,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安徽省赛)一等奖 |
4 |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
5 |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
6 |
蚌埠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
7 |
被授予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推进作用的项目 |
8 |
其他经县长奖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项目 |
注:同一项目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以最高奖项申报。
(五)评审程序
六、创新举措
《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在(2016年修订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相关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扩大了评选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了评选对象范围,将“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怀远籍在外读书学生”纳入评选范围。
(二)调整了奖项类别。将获奖项目申报学校纳入奖励范围,同时调整了“县长奖”“县长奖提名奖”奖励标准。激发广大青少年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学校科学素质教育工作。
(三)调整了参评条件。将参评条件优化为更加紧扣“科技创新”主题,紧贴本办法的制定意义。
(四)优化了评审程序。进一步明确评选程序,将评审流程程序化,提高了评审的质量和效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工作合力。与县教育局相互配合,向全县学校师生宣传及政策解读指导,共同努力。激发我县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培育国家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学校采用多种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充分保证全县师生的知情权。
咨询机关:怀远县科学技术协会
联 系 人:唐吕(县科协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2-82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