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健全我县应急供水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的实施方案》(厅〔2021〕31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科学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5年3月初,由县水利局牵头起草了《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3月12日,县水利局征求了县发展改革委、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司法局等20家单位及荆山镇、榴城镇、古城镇等18个乡镇的意见,收到县发展改革委、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等6家单位的意见,均予以采纳,其他单位无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5年3月21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5年3月31日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5年4月9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预案分为总则、供水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应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共八章。
供水突发事件分级
Ⅰ级(特别重大) |
供水服务区域连续停水48h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
Ⅱ级(重大) |
供水服务区域连续停水48h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
Ⅲ级(较大) |
供水服务区域连续停水48 h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
Ⅳ级(一般) |
供水服务区域连续停水48 h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
县级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应急响应流程图
五、创新举措
一是分级响应动态调整。根据事件发展态势灵活调整响应级别,避免资源浪费。
二是多部门联动机制。整合水利、卫健、公安等部门资源,形成“一站式”应急模式。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保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各镇区、各单位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广播、新闻发布会等渠道普及农村饮水应急知识。二是及时修订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怀远县水利局
解 读 人: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 贾媛媛
咨询电话:0552-832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