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科技局副局长郑浩解读:《怀远县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

发布时间:2025-09-10 16:31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未来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培育创新主体、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引育发展人才等方面,为怀远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现拟定若干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县科技局副局长郑浩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相关政策需要向哪些部门申报兑现?

郑浩:《怀远县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拟定具体实施细则正在草拟,届时可按实施细则申报要求向相关部门申请。

问:该政策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郑浩:《怀远县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共三部分9条内容,一是支持创新能力提升方面未来产业发展企业创新投入、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二是支持科技人才引育培养方面,有力支持产业基础人才引育培养;三是支持创新生态发展方面,引导企业创造高价值发明专利参与相关标准制定为企业提供科技保险服务降低科创风险

问:如果企业同时符合县级和市级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郑浩:《怀远县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省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县级支持举措,如果企业符合享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有关奖励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问:该政策执行多长时间?

郑浩:《怀远县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自2025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暂定执行期3年。

政策解读和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怀远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高新股 陈博

咨询方式:0552-821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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