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财政副局长胡兆灯解读:《怀远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1-07 10:29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扶持相关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破解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根据《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金〔20251143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怀远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怀远县财政副局长胡兆灯就此细则进行解读。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对象范围包括哪些?

胡兆灯个人申请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本人及配偶无相关其他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未领取养老金,已创办经营实体并完成法定登记。

小微企业申请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签订劳动合同,无相关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设定具体是怎样的?

胡兆灯:额度方面,个人不超过 50 万元;合伙创业不超符合条件个人额度总和的 110%,且不超40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400 万元。

期限方面,个人不超过 3 年,小微企业不超过 2 年。还款好、带动力强的,可续贷贴息,累计不超 3

利率方面,由由借贷双方及担保机构协商确定,上限为 1 年期 LPR+50BP,按上级政策动态调整

问:反担保的相关要求及豁免情形有哪些?

胡兆灯:为防范贷款风险,担保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方式包括蚌埠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第三方保证,证件齐全的房、地、车及有购置发票的机器设备抵押,股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质押,以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业门槛,个人10万元及以下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项目、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申请的贷款、金融机构认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贷款,以及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流程及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胡兆灯: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分四步,办理时限明确:借款人向县人社局现场提交申请及材料,人社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反馈结果;审核通过后,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3个工作日内开展尽职调查;担保通过后,经办银行审核放款,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需办反担保、抵押手续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并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问:贷款资金使用规范及到期还款相关要求是什么?

胡兆灯:贷款资金仅限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违规用途,小微企业严禁通过短期增员、集中停保等方式骗贷,违者依法处理;还款方面,借款人经营困难且还款意愿良好的,可申请1次不超过1年的展期,展期不贴息,鼓励银行推行随借随还及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无还本续贷需县人社局确认贷款资格。

 

政策咨询机关: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远县财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2-888580550552-82169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