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6836967/202112-0003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DOC
内容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1-12-28 10:29
发布机构: 怀远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应急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征求《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征求《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12-28 10:29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局 浏览量:
































《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根据《蚌埠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蚌政秘202128号)修订和管理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情况,怀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怀政办201467号)进行修订。

现将本次预案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提出的新形势、新要求。

二是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有了新的调整,机构名称有了新的变化。

三是上位预案发布后,预案结构和主要内容均有修改、变化。鉴于以上情况,需要组织本次预案修订。

二、主要内容 

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据《蚌埠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有关表述,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改为“生产安全事故”。《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同时对事件分类分级进行说明,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强调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长领导下,人民政府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以上涉险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应对,在上级指挥机构的决策、领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事故信息报告等内容。一是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牵头部门负责相应生产安全事故监测信息集成。增加预警措施相关内容,将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前移,完善预警、应急准备等重点环节相关工作要求,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相关措施。三是修订完善了相关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了5项处置措施。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分级进行说明。具体为,对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县应急局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对于较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县应急局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善后处理保险应急处置评估等进行规定。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信息保障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等共8方面保障内容

第七部分是附则对预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

部分是附件一是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二是明确了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主要修订内容 

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就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是调整预案目录、结构,对有关内容进行删减。包括:修改目录结构,新增“事故分级”、“风险管控”“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暂停和结束”等章节,删除原预案中“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灾难”等内容。

二是优化组织指挥机制,明确县委统一领导,根据县情调整县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政府设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依据《中共怀远县委 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96号)和《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县政办201911号),对县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

三是增加街道、园区管委会等基层单位应急工作职责。

结合县情,为形成上下贯通、相互对应的应急体系,健全基层组织的应急工作职责,增加了街道、园区管委会应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既考虑预案的可操作性,又兼顾与上位预案衔接性。

四是加强风险管控,提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

结合《安全生产法》规定,《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中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五是应急响应与市预案保持同步

县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与市上位预案保持同步。

六是明确分级应对工作原则。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先期处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涉险事故、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队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

当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能力,或者县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建议提级响应,请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或提供支援、指导应急救援。

七是结合县情,进一步细化分级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