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单位意见座谈会采纳情况】关于对《怀远县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3-11-30 15:57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局 浏览量:
第三大项主要任务中,第四小项案例教育“进社区”,主要措施:1.强化社区网格化宣传教育,第三小点“住建、消防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典型燃气、火灾等事故案例情况通报物业公司,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因我县燃气和物业的主管单位为住建部门,建议将城市管理局从责任单位中删除。
第三大项主要任务中,第五小项案例教育“进家庭”,主要措施:1.强化入户宣传教育,第二小点“督促燃气企业在入户安全检查时强化案例教育和安全提醒。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由于现阶段燃气由住建局负责,建议责任单位改为住建局。
已采纳该建议。其他单位意见集中均对该方案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