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407-003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7-19 08:46
发布机构: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18
来源单位: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怀远县防汛应急响应至三级的通知
文  号: 怀防指〔2024﹞6号 词: 防汛应急响应

怀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怀远县防汛应急响应至三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9 08:46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龙亢农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上游来水影响,我县境内淮河、涡河等河湖水位持续上涨,涡河水位今日18时(龙亢集)已达23.25米,超警戒水位(22.85米)0.40米,省防指于71812时对蚌埠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市防指于71816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根据《怀远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指决定于71817时提升怀远县防汛应急响应至三级,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水情、汛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巡堤查险规定,沿淮沿涡乡镇(街道)要按照一线民工标准安排人员上堤,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巡堤人员培训,确保能够识别险情并处置,重点做好淮河堤防、涡河堤防、城市圈堤、沿淮行洪区堤防及生产圩堤、中小河流、沿线涵闸泵站及各类险工险段的巡查值守。

二、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在应急响应期间,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确保在岗在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化责任,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对不听指挥、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水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水工程调度运用方案,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科学精准调度,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

四、水利、农业、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等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督查指导,派出工作组按职责分工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当堤防出现险情时,立即上报县防指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              

               

 

                怀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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