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6836967/202412-0001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4-12-26 17:05
发布机构: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26
来源单位: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应急罚〔2024〕25号
文  号: 词: (怀)应急罚〔2024〕25号

(怀)应急罚〔2024〕25号

发布日期:2024-12-26 17:05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怀远县包集小全烟花爆竹经营铺(个体工商户) 92340321MA8R20BD3U (怀)应急罚〔202425 我局执法人员核查群众举报线索时,发现该零售店未使用防爆灯具,未制定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示,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结合自由裁量权决定给予人民币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