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龙亢农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县目标考核督查中心、县安委办、县消安委办及各相关部门决定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龙亢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9日。
二、检查重点
(一)消防领域。重点查看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情况,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情况,拆防护网、摘广告牌情况;开展“大单位”“九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推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情况;人员密集型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查看乡镇劝导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员不戴头盔责任落实情况,清理道路两旁遮挡视线的树木情况;“路长制”落实情况;涉渡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含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重要水域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乡镇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安全管理(含整治社会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看汲取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6·29”爆燃事故教训,开展在废弃学校、厂中厂等地违规生产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和成品油“打非治违”情况;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
(四)工贸领域。重点查看汲取淮南市潘集区张灯结彩灯具有限公司“6·21”厂房局部坍塌事故教训,开展自用厂房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日常深入辖区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
(五)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查看汲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教训,围绕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气、瓶、阀、管、灶、环境”等要素,深入排查企业经营、生产、储存、充装、供应、配送、使用“全链条”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情况;查看乡镇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是否符合要求,进气渠道是否正规等情况。
(六)建筑施工领域及自建房领域。重点查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查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电箱是否配置齐全,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破损等;安全教育、气体检测、安全防护设备配备情况;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和推进情况,包括问题隐患清单台账闭环管理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七)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看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情况,是否将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范围。
(八)防溺水领域。重点查看学校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是否建立成员包保联系机制;学校是否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学校是否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校是否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是否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是否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是否滚动播放提醒字幕;学校是否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三、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检查重点,要敢于指出问题,指导解决问题。检查结束后,要立即反馈被检查对象,并于7月22日前由各组带队领导所在单位联络员向县安委办报送本次督导检查工作汇报、工作照片及督导检查工作清单。
(二)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如实反映本乡镇(街道)以及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同时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期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各督导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