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31号
发布日期:2025-03-24 08:42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王军 | 34032119********35 | (怀)应急罚〔2024〕31号 |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你作为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未按监理《安全通知》和监理会议要求完成隐患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处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