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6836967/202503-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3-25 09:12
发布机构: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5
来源单位: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提示函
文  号: 怀安办函〔2025〕1号 词: 森林防灭火

怀远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5-03-25 09:12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天气持续晴朗少雨,加之清明节将至,群众扫墓、祭祀活动频繁,游人出行随之增加,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和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思想警惕,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清明祭祀、旅游踏青活动增多的态势,实时研判气象、林相和人员流动等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影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防范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火意识。乡镇(街道)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火灾预防、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并加强典型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效应。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林场防灭火宣传作用,既在林区范围宣传也要覆盖周边区域;政部门要加强公墓及其周边区域的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文旅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督导旅游景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

三、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进山入林卡口的管理,严格火源管控,同时,各扑火队伍和物资装备要前置布防,24小时备勤备战,实行携装巡护。应急、公安、林业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切实加强协同联动,做到火情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应对、第一时间处置。

 

 

怀远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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