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怀远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部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5〕147号),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政秘〔2025〕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要结合农房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到 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我县184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各乡镇动态新增且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也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二、政策和工作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设计施工,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其他有关政策和要求详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全县18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应在2025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将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等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2025年12月底前,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2026年1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地核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并指导各乡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要求,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补助对象认定工作。
各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危房排查、改造监督和乡村治理,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住建部门统筹实施、镇村干部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远县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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