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5〕大队-11号
发布日期:2025-09-22 11:21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张** | 42272519********11 | (怀)应急罚〔2025〕大队-11号 | 万华禾香板业(怀远)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你作为公司生产部经理,负责生产部及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未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未及时发现并纠正长期存在的违章作业,对“三违”行为查处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处人民币壹万柒仟玖佰伍拾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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