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5〕二室20号
发布日期:2026-01-05 09:20信息来源: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怀远县龚王加油站 | 91340321150105342W | (怀)应急罚〔2025〕二室20号 | 2025年9月11日,根据相关举报线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怀远县龚王加油站开展举报情况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加油员范**向购买柴油的农户所携带的绝缘桶内加注柴油的事实,该单位未建立专门的散装成品油加注安全管理制度,但设置了油气回收等可靠的安全措施。 | 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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