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58 信息来源:怀远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编辑:怀远县教育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远县教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路229,电话:0552-8011219,邮编:2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怀远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怀远县教育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高考考试信息、五育并举、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教师招聘、资格认定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落实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各所学校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拓展教育领域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本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条,其中包括: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行政权力运行21条,财政资金32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7条,建议提案办理33条,招标采购55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15条,人事信息38条,监督保障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规定,围绕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统筹协调,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执行视为重中之重,全力进行涉密及敏感信息的筛查,并对常见错别字进行修正。一旦发现任何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并以此为契机,防止同类错误再次发生。在制定与解读政策性文件时,我局遵循起草即解读的原则,保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规划、审核及实施。此外,我们还积极转发上级的政策解读,切实履行回应公众关切的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教育领域信息及相关工作动态,本年度在怀教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933条信息;2024年,我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板块怀远一中、怀远二中、怀远三中、怀远师范学校都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新增和完善教育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增强要素保障力度,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负责日常工作的股室及其责任,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公开事宜。2.注重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能力建设,积极投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培训中。3.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考评和社会评议制度,确保考核的实效性,并全面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全面公开,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年度县教育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9.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清理不及时。对比主动公开栏目,两化栏目中的义务教育模块无效信息清理不及时。

2.对外监督不足。对怀远一中、怀远二中、怀远三中及怀远师范学校的政务公开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不够及时。

(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定期清理与及时更新机制。针对两化栏目中的义务教育模块制定合理无效信息清理周期,建立信息更新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删除义务教育模块的无效信息。

2.加大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座谈会和培训活动,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团队的专业能力,统一政务公开标准和要求,确保学校能够积极、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单位其他工作做法或成效:

1.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重点公开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2.积极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学生资助等信息,让群众更加便捷、高效获取教育领域的信息。

3.召开县本级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培训会,县本级4所学校业务骨干参会,传达学习了省、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关于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对当前我县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做出了要求,积极主动公开群众家长关心的教育信息,推动怀远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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