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8:45 信息来源:怀远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1606 编辑:怀远县民政局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民政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怀远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邮编:233499,电话:055283560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一是主动发布,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公开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社会组织领域的信息。对涉及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以及业务工作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6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5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8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坚持定期查看有无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做到及时掌握群众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动抓,专门安排一名业务素质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部门形成的各类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主动予以回应,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逐项、逐条检查,点对点监督、面对面反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并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塑造民政部门的公信力。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规范信息发布用语,切实做到信息发布用语表述准确,推动了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高效有序推进我局政府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培训会,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2.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之处,是出现承担的政务服务网与信息公开网行政职权事项不一致现象,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要求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核对信息,确保信息一致,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是公开人员工作不细心导致出现部分错敏词等。下一步我局将对信息公开人员明确目标考核,压实人员职责,同时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怀远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