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双桥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怀远县双桥集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地址:怀远县双桥集镇双桥村,电话:0552-8903001,邮编:2334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1条。其中回应关切公开510条、事业公益事业建设公开292条,应急管理179条;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双桥集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及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传播内容、持续完善服务功能,在塑造政府形象、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办事等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三是按照《怀远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化建设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工作考核情况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如下考核评议制度。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二、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三、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对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四、评议考核主要采取定性方法,主要评议和考核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政务信息公布是否及时;政务公开形式是否灵活多样;各类建议、意见办理是否及时;政务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五、评议考核的方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一般在年底或下年初进行。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政务公开检查或向广大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获得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实行定性评议,分为“优”、“良”、“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如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等次,则给予相关科室及责任领导给予表扬奖励;如考核评议结果为“一般”,由分管主室督促相关责任人予以重视并按要求落实到位;如考核评议为“不合格”则责成相关责任人做检查,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称职。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内容详实、准确的政务公开信息给与肯定和表扬;对于内容不准确、提供不及时的政务公开信息给与督促和批评,以整体工作全局为重点,锻长补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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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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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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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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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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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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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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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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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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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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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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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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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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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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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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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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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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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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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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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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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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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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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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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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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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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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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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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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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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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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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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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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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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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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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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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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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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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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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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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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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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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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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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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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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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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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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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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部分部门单位人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加强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的深入理解和认识,特别是要提高财政、扶贫等重点领域部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提升重点领域信息质量。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党政办主任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业务能力。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相关培训,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平时主动加强与兄弟乡镇的业务沟通交流,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对镇直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实行及时更新、每季度通报,针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逐个破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镇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三)我镇对照县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尤其是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方面,常态化做好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