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亢镇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3 10:19 来源: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亢镇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怀远县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怀农工组〔2020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以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围绕我市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一增绿”主要内容,以主干道路、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养殖小区等为重点,以清除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为主要内容,坚持镇、村、组三级联动,集中时间、人力,围绕“村庄清洁助脱贫、干干净净迎小康”这个主题,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使所有村特别是3个贫困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达到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通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对村组道路路面和沿线垃圾、枯树、枯草、废旧薄膜、塑料袋等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通村道路沿线的残墙断壁和各种无功能建筑,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水沟渠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净化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

(二)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四堆以行政村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的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门前私搭乱建的柴草棚。清理的麦草秸秆进行打包、压捆,有序堆放,做到“四堆”远离村庄。

(三)整治居民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督促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农户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提升人居环境整体形象。

(四)整治养殖小区环境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清理养殖小区周边的畜禽粪便、柴草秸秆、生产垃圾,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环境污染。

(五)改造居民家庭旱厕为水冲式厕所。各村改厕户厕所改造后,原使用旱厕需全部拆除;长期无人居住家庭的废弃旱厕,也需拆除。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410日至415日)。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工作负责人,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的目的意义,首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从党员干部做起,率先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其次带动党员落实“门前三包”,开展庭院美化亮化;最后通过“一带多”的模式引导全体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从而达到“环境卫生人人干,搞好环境为人人”的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416—515日)。要完善街道、村、组、农户基础环卫设施,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合理划分各村村容村貌整治区域,落实相关职责,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及村组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516—12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依托光大保洁和各村扶贫公益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范围,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结合村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坚持常抓不懈。同时贫困村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不落后于非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516-1130日)。镇党委、政府将对照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对各村村庄清洁行动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三次进行验收,对贫困村要到组进行验收。对验收通不过的村,督促狠抓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开展好各村特别是贫困村村庄清洁行动,镇成立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党组织书记及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总支书记和包村干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广播、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组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镇专门抽调美丽办、水利站、农技站、畜牧站等六人组成村庄清洁行动常态督导组,重点在集中整治阶段实行巡回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反馈到村进行整改,3日后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对单销号;要突出整治重点,尤其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常抓不懈。

(四)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在集中整治阶段,镇党委、政府具体采取两方面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一是每10天组织开展一次村庄清洁行动互查评比,评比结果与拨付工作经费挂钩,同时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反馈到村进行整改,3日后由督导组进行“回头看”;二是分别选取工作开展较好的和较差的村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每周一次,观摩会重点通报各村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督促工作开展。

(五)落实激励,兑现奖惩。在工作经费的拨付上,对通过县委农办组织的清洁村庄验收的村根据工作实效给予资金奖补,奖补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通过验收的贫困村予以倾斜。原则上每个贫困村的奖补资金不低于2.4万元;苏圩、西园、邵圩利用美丽乡村资金进行整治不予奖补;其他3000人以上村,每村奖补2万元;3000人以下村,每村奖补1.5万元。工作经费拨付与总支互查评比结果挂钩,对工作被动、屡屡落后的村予以约谈负责人,每次互查评比后3名的村,依次扣罚村级工作工作经费3000元、2000元、1000元,村“两委”成员当季度绩效工资依次按50%40%30%扣除;连续3次在互查评比都处于最后一名的村,党组织书记给予免职,扣除村“两委”成员下季度全部绩效工资。同时,通过督查、互查、观摩,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在上级检查评比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村,不予奖补,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龙发〔2020〕34号龙亢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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